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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选民河东罢免案追踪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2日12:08 民主与法制时报
今年2月下旬,一场由196名选民掀起的罢免风波,使原本默默无闻的天津星河花园住宅小区一夜间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然而时至5月中旬,这起已提出近三个月的罢免动议仍无结果。这似乎表明,对于罢免权这一重要的民主权利,选民、罢免对象以及权力机关都还十分“生疏”,在实践中也缺乏常态化的演练。正因此,这起堪可玩味的罢免事件,成为考察民主原生态的一个典型标本。 业主们的“集体不满” 尽管一场罢免风波已经让星河花园住宅小区(以下简称“星河小区”)名扬全国,但天津本地的许多出租车司机并不知道这个小区。2007年5月14日下午,记者乘车周折了大半天,才找到星河小区的大门。 记者表明身份后,向门口的保安打听星河小区业委会主任屈存玺的住处,但保安的回答是“不知道”。自罢免风波发生后,三天两头都有寻访屈存玺的记者,而小区保安居然不知道业委会主任的住址。这个令人生疑的答复,多少令记者感到自己是个“不受欢迎的人”。 无奈之下,记者只好按门铃寻找,可发觉所有的门铃均无法使用,单元的防盗门也形同虚设,可以随手推门而入。幸亏记者遇见了一位热心老人,在他的引领下,记者终于找到了屈存玺。现年68岁的屈存玺曾是部队的特级飞行员,一直飞到60岁才退休。他声音洪亮,说话时手势飞扬,也许正是这种精神气质,使他被推举为星河小区业委会主任,也成了此次罢免动议的“组织者和领导者”。 业主们要罢免的人大代表,是星河花园的开发商、天津帝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丁冰。丁冰是河东区人大代表、河东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还被河东区人大选举为天津市人大代表。屈存玺坦言,要求罢免丁冰的最初动机是业主的利益受损。 说话间,屈存玺的老伴领来了一个叫李高翎的小区业主。李高翎是位高级工程师,曾因准住证问题与开发商在法庭上交过手。李高翎告诉记者,按照《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在交付使用前,均应领取准许交付使用证。未取得准住证的商品房,不得交付使用,购房人有权拒绝入住。然而到了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李高翎发现开发商并没有准住证,星河小区的配套设施也没有搞好。李高翎等了一年多,开发商还是迟迟拿不出准住证。“我父亲都79岁了,这个房子就是为父母买来养老的,我拖不下去啊!”李高翎叹道。无奈之下,她领取了房屋钥匙。 拿到钥匙10天后,李高翎将开发商告上法庭,索赔违约金七万多元。但河东区法院却判决李高翎败诉,理由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制订的《建筑法》是《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的上位法,《建筑法》里并没有规定准住证制度,而上位法的效力应当高于下位法。尽管李高翎提出了上诉,但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仍然维持了原判。输了官司的李高翎气愤难平,她继续到天津市人大、市建委等部门讨说法,还写信给部分人大代表求助。 在星河小区,对开发商不满的不仅仅是李高翎一人。许多业主为买房花掉了攒了一辈子的积蓄,但入住后,他们很快生出了怨气。原来规划建学校的地方,开发商建了3幢小高层;原来规划的下沉式广场,至今没有踪影;小区安装的监控探头,不过是个摆设……更严重的是,许多业主入住三年多后,依然拿不到房产证。有一位业主当初买房子就是为了落户天津,以便孩子参加高考时分数线可以降一百多分。但由于房产证久无踪影,他只好带着孩子返回原籍参加高考。 从诉讼转向罢免 去年,星河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这从根本上改变了“单兵作战”的维权格局。 2006年9月,经过一番周折,星河小区264户业主向河东区人民法院提起的集体诉讼终于被受理。虽然法院支持了业主的部分诉讼请求,但获赔数额极为有限,多的一千多元,少的只有几百元。这一胜负参半的结果,导致近一百名业主退出了继续诉讼的行列,但仍有一百六十多户业主提出上诉,等待二审裁决。 去年年底,一个偶然的因素,使冲突双方的对峙发生了转向。 “去年12月30日,有人在《天津日报》上看到了河东区新一届人大代表名单,其中就有丁冰的名字。”星河小区业委会成员兼业委会发言人兰群告诉记者,“到晚上我们开会,有人情绪激动地提出,这样的人大代表称职么?我们要罢免他!” 兰群回忆说,过了今年元旦,业委会正式讨论罢免丁冰这一议题,并引起了争论。一些人认为:“我们可以直接找市建委,或者向法院起诉开发商。丁冰的人大代表资格就算丢了,我们的房子问题还是解决不了。”但是,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业主认为,业主的物权诉求和政治权利应当是一致的,同时,罢免本身就是向开发商施加压力。 后来,业委会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罢免丁冰的提议,并在业主大会上征得了大家的基本同意。但这仅仅是第一步,因为现行选举法对选民发起的罢免案有着严格的要求,一方面要有书面罢免函表达罢免意愿并陈述罢免理由,另一方面要有50名以上的选民联名参与罢免。 于是,星河小区业委会开始了细致的操作。先是公开征集罢免函的草本,最终从小区的网络论坛中选择了一篇“格式较为规范,表述还算准确”的罢免函文本。兰群回忆说:“业委会把罢免函文本张贴在小区入口的布告栏中,公示了二十天左右,才全面铺开征集选民签名的工作。” 兰群介绍说:“征集选民签名时,每个楼门长都挨家挨户拜访业主。因为大部分人已经看过公示的内容,而且每户都存在房产问题,所以大部分人都签了名。”为了严谨起见,业委会不仅对全过程录像,而且对签名进行了核对,结果发现,317位签名者中,有的名字不对,有的没有写身份证号码,业委会将这些“存疑”的签名统统拿了下来,最后剩下了196名业主签名。 2月26日,屈存玺和三位业委会委员一起将罢免函递交到了河东区人大常委会。这份罢免函认为:“由丁冰担任主要领导的帝旺集团有限公司的开发建设行为,已经给广大河东区群众造成了经济损失,他应该承担主要责任。”罢免函表示:“我们196名选民,为了维护河东区选民的权益,郑重向河东区人大提交罢免丁冰河东区人大代表职务的罢免函,请河东区人大按照选举法的有关规定,正式受理我们的请求,对我们提出的要求和事实进行审查,在法定时间内给予回复。” 在看似偶然而又必然的推力下,一场吸引全国眼球的罢免风波终于爆发。 人大的慎重姿态 经过一番辗转,记者拨通了河东区人大常委会常委、代表联络室主任杜永青的电话。杜永青表示,对于星河小区业主们提出的罢免函,人大领导非常重视,一方面及时向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沟通和汇报,等待上级机关的指导,另一方面敦促有关部门尽快解决老百姓反映强烈的问题。杜永青披露说:“通过协调有关单位,业主的房产证近期有望解决。至于其他纠纷,法院能解决的,就让法院解决。” 至于罢免要求本身,杜永青表示,只有符合选举法规定的法定条件,才可能正式启动罢免程序。按照选举法的规定,原选区选民五十人以上联名,才可以向县(区)级人大常委会提出罢免县(区)级人大代表的要求。杜永青表示:“目前,我们正在对签名的196人逐一进行选民资格核实。” 正是这个“原选区选民五十人以上联名”的规定,使得此次罢免动议有了某种变数。据了解,丁冰是向阳楼街道办事处向阳一居委选区直接选出的区人大代表,他之所以在这里参选,是因为他所在的公司就是在这里注册的。而要求罢免丁冰的星河花园业主,虽然同属向阳楼街道办事处,但并不属于向阳一居委选区,而是属于临池里居委会选区。换言之,丁冰并不是罢免案动议人所在选区直接选举出来的。一位分析人士据此推断说:“按照选举法‘原选区选民五十人以上联名’才能启动罢免程序的规定,这个罢免案很有可能不成立。” 不过也存在另外一种可能,在基层选举实践中,选区划分往往比较复杂,有的按单位划分,有的按居住地划分,也有的按户口划分。比如河东区的119个选区中,单一选区只有10个,联合选区只有1个,而混合选区多达108个。因此,星河小区196个签名提出罢免丁冰的业主,也可能有一些属于向阳一居委选区的选民,如果符合这一条件的选民达到了50人,罢免程序也会被启动。天津人大系统的一位工作人员据此分析说:“正因为有这种可能,因此需要详细核实196名选民的情况,而且还需要了解其家庭其他成员的情况。因为如果这些选民家庭的其他成员在选举丁冰的选区,他们也可以提出罢免要求。总之,为了防止产生连锁反应,河东区人大对这个罢免案处理起来非常慎重。” 不过,对于有关人士所强调的“原选区选民五十人以上联名”才能提出罢免要求的说法,屈存玺并不认同,他认为:“只要是河东区的选民,都有权对河东区人大代表提出罢免建议。” 兰群也认为:“外选区的选民应该有建议罢免权。”为此他还举了一个实例证明他的观点,前不久,经有关部门建议,天津市人大罢免了原天津大学校长单平的全国人大代表。兰群问道:“既然一个单位和组织可以建议罢免,为什么小区业委会不可以建议罢免?” 博弈仍在持续 在这起罢免风波中,还有另一个不可忽视的主人公——丁冰。事情发生后,丁冰几乎未作公开的回应,显得十分低调。 据记者了解,今年37岁的丁冰原在天津市建设银行工作,1999年辞职下海,创建了天津帝旺置业有限公司,以房地产开发为主,后来公司更名为帝旺集团,逐渐发展成有6个子公司、近三亿元固定资产。在天津大学获得金融专业硕士学位的丁冰,还出版过多本经济学方面的专著。 帝旺集团马副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刘晶杰等人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表示:“对罢免事件,我们整个集团都很吃惊和气愤。集团自成立以来,纳税四千多万元,丁总本人更是多次被表彰奖励。这么好的企业老总,选民怎么能要求罢免呢?” “业主的不满之处在于开发商的企业经营行为,这和丁冰个人的道德品质并没有直接关联。”刘晶杰表示,“即使开发商和业主双方在房产问题上存在合同纠纷,也应该诉诸法律,不能把个人推到争执之尖。” 刘晶杰还提出:“有些问题责任也不在开发商,有一些客观因素。”他举例说,星河小区业主们原来对临时电的问题反映比较集中,但当时河东区的市政配套设施还不完善,小区用电要从近九公里外的河北区引进电源,中间要经过7条市级管道、14条区级管道、两个自由市场,为了引电,帝旺集团投入了九百多万元。 不过,对于开发商方面的自我辩护,星河小区的业主们并不买账。屈存玺说:“丁冰将未获得准住证的房产交付业主使用,已经违反了天津市的有关条例,具有欺诈的性质。人大代表应当模范地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但丁冰的所作所为不符合这一点。我们有理由对他的道德品质表示怀疑,这也是我们提出罢免的主要理由。” 尽管是矛盾冲突的双方,但是自纠纷发生以来,星河小区的业委会成员从来没有见过丁冰,有关丁冰的所有资料都是从网上查到的。从谈判到诉讼,再从诉讼到提出罢免,该做的似乎都做了,但由于久拖不决,一些业主有了新的担忧。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主说:“星河小区的业主有许多是年轻人,白天都在上班,时间有限。而开发商不一样,他可以派专人来对付这件事。现在看来,他们采取的是一拖、二等、三走法律程序,这样拖来拖去,就可能把事情拖黄了,也把业主维权的热情拖凉了。” 但屈存玺依然充满乐观,他说:“我个人与丁冰没有任何私人恩怨,只是为了小区业主的集体利益。我们这些退休的老人都把和开发商做斗争当作生活的‘乐趣’!我们有的是时间和精力,相信一定会有成功的那天。” 尽管罢免案进展缓慢,但房产证似乎已出现了一点曙光。从4月17日起,星河小区物业贴出公告,由开发商的工作人员在现场受理,再到房管局进行登记。不过到4月23日,不知因何原因又停止办理了。兰群说:“实际上房产证只是众多问题中的一个,星河小区还存在很多其他问题,比如景观的问题、监控的问题、扩建的问题、合同中宽带入网的问题等等。业主列出的15个大问题,统统都没有解决。这些问题不解决,我们就会一直斗争下去。” 前途莫测的罢免案 与业主们的维权行动相比,社会各界更关注的是罢免风波的演变。罢免案本来就是我国民主生活中的“稀缺性”实践,而近两百选民联名要求罢免一名人大代表,其罢免方式之主动、参与人数之多,更是史无前例。进入4月以后,屈存玺等人接待了一拨又一拨的记者,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多家中央级媒体纷纷登门。 然而奇怪的是,最具有“天时地利”优势的天津本地媒体,对发生在自己“地盘”上的这个重量级新闻,却集体保持了“沉默”。 坊间流传的一种说法是,有关部门期望通过协调解决问题,再动员选民主动撤回罢免请求。对于这种说法,兰群表示:“这要看丁冰自己的态度。我们不是不讲理的人,如果丁冰作出姿态,把该解决的问题都解决了,并且以后能够很好地为业主服务,我们会给他改正的机会,撤回罢免请求。” 虽然业主们认为只要问题解决,就没必要把事情再闹大,个别“挑头”的业主还得到了亲朋好友“不要出风头”的善意劝告。但业主们更担心的是,罢免案会不会无疾而终?屈存玺颇为失望地告诉记者:“2月26日上午,我们将罢免函送交河东区人大常委会后,一位工作人员曾告诉我,根据选举法的规定,这一罢免动议将进入一系列的法定程序。但几个月过去了,其间我们隔三差五就打电话催问,可人大方面总说在调查。但为什么一次也不来调查我们反映的问题是否属实?” 截至5月15日记者发稿时,提出罢免动议的选民们仍未收到河东区人大常委会的正式反馈。屈存玺颇为无奈地表示:“选举法并没有赋予选民足够的能量,去推动人大常委会为罢免立案。”比如,选民提出的罢免动议,人大常委会应当在多长期限内办理?人大常委会受理罢免案的过程,应当由谁来监督?诸如此类的重要问题,屈存玺等人在现行选举法中找不到答案。 面对眼下的僵持局面,屈存玺表示:“这几天我们准备发动业主,去河东区人大常委会问询,让他们给我们一个答案。同时给开发商写一封公开信,因为开发商不肯见我们,我们只能写公开信,要求解决问题。另外,我们还要找相应的政府部门,呼吁他们出面。” 星河小区的一位选民表示:“我们不考虑失败和胜利,现在全国媒体都在关注我们小区。如果开发商不愿解决问题,我们业主也坚持到底,媒体又持续关注,那么就可能启动罢免程序。我个人感觉,这种可能性有50%。” 这场罢免风波将以何种方式收场,还是一个悬念。对于中国的民主实践而言,注定还会遭遇更多的悬念,也只有经过一场场风波和考验,民主本身才能逐渐成熟起来。 特约记者 正 理 责任编辑 阿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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