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湖南衡阳石鼓区称办公楼造价5千万 项目已上报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3日00:44 新华网
6月1日,七部委联合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严查豪华楼堂馆所。 在这个敏感的时期,6月21日,一篇名为《 “豪华衙门”为何还在建?——湖南衡阳市石鼓区花巨资修建豪华办公大楼调查》的报道将衡阳市石鼓区政府推上了风口浪尖。 石鼓区委常委、宣传部长王仲晓21日在接受本报独家专访时表示,新办公大楼经上级部门审批的金额为4900万元,估计会超过一点,大约在5000万元左右,但不存在“抠出上亿的资金建豪华办公楼”的问题。同时,项目如实上报省、市有关部门,我们会随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对我们建设情况进行检查。 媒体报道 1亿打造“三湘第一区政府” 报道中提到:衡阳市石鼓区委、区政府在衡阳市松木乡朝阳村投资1个多亿的“豪华衙门”——衡阳市石鼓区委、区政府新机关大院的施工建设仍在进行。 20多人单位用两栋大楼 建设中的区政府办公楼、区政府对外办公楼、机关会展中心、区委办公楼、区政协办公楼、区人大办公楼等6幢崭新办公大楼和市政广场、市政花园等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筹建中的区人民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区人民武装部、后勤服务中心等6幢办公生活大楼,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1个巨大的圆锥形会展中心气势恢宏;数十亩绿地、山水园林景观、假山、喷泉环绕其中…… 令记者惊讶的是,石鼓区一名退休老干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区人大只有18个人,区政协只有10个人,不足30个公务员的单位享用两栋办公大楼,每个人可以占用数百平方米的办公面积,这在湖南甚至全国都是罕见。” 把新办公楼建成“富民工程” 对湖南衡阳市石鼓区办公新址的山水景观式现代建筑格局和400多亩的占地规模,一位区干部感慨道:“这里景色怡人,恢宏大气,号称衡阳的‘世外桃源’,将来在这里办公真是修身养性。但说到底,想舒服还得有钱啊!我们公务员好几年都没有涨工资了,区财政可用财力有限,要抠出上亿的资金建豪华办公楼,也是打肿脸充胖子。把一个‘穷’区政府建成‘三湘第一区政府’,我们是勒紧裤腰带穷摆阔呢!一些反对建豪华办公楼的退休老干部找区委领导上访,话还没有说出口就被拒之门外,区委领导还说要把新办公楼建成‘富民工程’,‘民心工程’。” 石鼓区申辩 建设项目已如实上报国务院 21日下午3时许,记者来到石鼓区旧办公楼所在地——衡阳市石鼓区司前街。 石鼓区“四大家”(区委、区政府、人大、政协)和区直几十个部门全部在一个占地面积3400多平方米、建筑面积1.02万平方米的狭小四合院中办公,不仅拥挤,而且陈旧。 石鼓区委常委、宣传部长王仲晓见到记者后,满面愁容地说:“原想马上就能进新办公室办公了,大家心里都急切地盼望,可是媒体的报道很有可能影响新大楼的施工进程。” 区财政收入居衡阳第一 王仲晓向记者介绍,石鼓区政府搬迁是依照衡阳市政府“双百目标”施行的一项重要举措,即市区人口100万、市区面积100万平方米。衡阳市急需拉开城市骨架,作为经济建设心脏的政府所在地必然要搬迁。再则,石鼓区是衡阳市区的重要地域,财政收入居衡阳第一,但是办公条件却在当地政府部门中是最差的。“这么热的天,区委书记和区长办公室连一台空调都没有。”王部长显得十分委屈:“媒体说我们是个穷区政府,就我们现在的办公现状确实比较破旧,但绝不能代表我区现有的经济发展水平,石鼓区这几年的发展是有目共睹的。” 耗资约5000万元左右 石鼓区新办公大楼建设指挥部负责人将一张大楼效果图递给记者:“如今的建筑效果图都是讲究美观,其实我们的大楼真正能有一半这么漂亮就不错了。实际上财政也根本不可能拿出那么多钱来建造政府办公区域。”该负责人向记者透露,新办公大楼经上级部门审批的金额为4900万元,但是估计会超过一点,大约在5000万元左右。 项目已如实上报国务院 负责大楼建设的相关领导告诉记者:“这个项目建设情况已经填写了表格,如实上报省、市有关部门,我们会随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对我们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来源:《三湘都市报》记者 李凌) 新闻资料 七部委要求严查豪华楼堂馆所 中央纪委、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审计署等七部委6月1日在京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河南省濮阳县违规修建办公楼及领导干部住宅楼等4起违规修建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典型案件。 中央纪委副书记刘锡荣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中办、国办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和中央纪委、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近年来党政机关修建办公楼等楼堂馆所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和清理。对顶风违纪的,要按照规定从严处理。 刘锡荣说,根据相关通知要求,清理工作采取全面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首先,5月上旬—6月中旬,各地区各部门进行自查。各地区的自查情况,由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和发展改革、财政、国土、建设规划、审计等部门分别对项目审批、土地、规划、资金来源等各方面是否符合规定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汇总审核,形成自查报告,于6月20日前报送中央纪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审计署。据新华社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