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规定党政机关楼不得建为标志建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4日16:25 新华网

  新华社南京6月24日电(记者蔡玉高)南京市政府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的通知》,明令党政机关大楼不能建为城市标志性建筑。

  《通知》明确要求,党政机关办公楼不得定位为城市标志性建筑。严禁超标准占地和低效利用土地,不得占用耕地,不得配套建设大型广场、公园等设施。党政机关办公楼设计和装修要体现庄重、朴素和节约资源的原则。外立面不得搞豪华装修,内部装修要简洁朴素。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工程造价。

  《通知》还要求,除确有必要新上办公楼项目外,党政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现有办公用房达标的,不得新建、迁建、扩建或购置办公楼。严禁党政机关在批建的办公楼内兴建宾馆、招待所及其他娱乐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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