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应明示能耗指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5日02:22 三秦都市报

  节约能源法修订草案明确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屋建筑时,应当向购买人明示所售商品房屋建筑的能源消耗指标、节能措施、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根据草案规定,未明示这些信息,或者利用以上信息进行虚假宣传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屋建筑销售总额2%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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