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娱乐场所内吸毒将被拘留直至劳教戒毒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5日02:57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6月25日电 中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公安部禁毒局局长杨凤瑞6月24日与网友在线交流时说,对娱乐场所内的吸毒人员,将予以罚款、拘留,责令戒毒,直至劳教戒毒。

  杨凤瑞说,现在吸食新型毒品主要是在公共场所吸食冰毒、摇头丸、氯胺酮等兴奋剂毒品。针对这个问题,国家禁毒委员会、公安部和有关部门都非常重视,部署全国在文化娱乐场所开展整治吸贩毒的问题。

  他说,北京市就整治得非常好,它的重点是先由有关部门、公安机关为主开展暗访,发现哪有问题,然后抓住这个问题进行处理,开展教育,重在对娱乐场所经营的业主开展教育,对从业人员开展教育。暗访发现问题以后,对文化娱乐场所按照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对娱乐场所停业整顿,甚至吊销执照,追究业主的责任。对在文化娱乐场所贩毒的依法严厉打击。去年一年,北京市的文化娱乐场所经过多方面的整治,公安部组织很多省抽一些人对几十家娱乐场所进行暗访,没有再发现新贩毒问题。

  对群众举报或公安机关发现的娱乐场所内的吸毒人员,经过调查、尿检、核实,确认吸毒后,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罚款、拘留,责令戒毒。如果是第二次、第三次发现吸毒,像北京市和其他一些地方规定,第二次发现视为吸毒成瘾,送强制戒毒。公安机关第三次发现在娱乐场所内吸毒,视为复吸,送劳教戒毒。

  同时,对到戒毒所戒毒的,要给予人性化的关怀,科学戒毒,医疗戒毒,帮助减轻痛苦、渡过难关,然后进行心理矫治、劳动康复、学会一些技能,为回归社会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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