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抨击山西黑砖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5日06:30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抨击山西“黑砖窑”事件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4日下午在分组审议劳动合同法草案时,强烈抨击山西“黑砖窑”事件,并提出要尽快通过劳动合同法,通过法律和其他相关法律的实施,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严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农民工维权有七大问题

  据列席会议的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范堆相介绍,现在山西有农民工近300万,仅采掘、建筑和制造三个产业的农民工就超过200万,家政等传统行业从业人员90%是农民工。

  “保护农民工权益还有不少问题需要解决。”他说,“一是

劳动合同签订率比较低、不规范;二是工资水平偏低;三是用人单位随意延长劳动时间,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四是劳动安全经费投入不足;五是参加
社会保险
率低;六是职业培训率低;七是农民工普遍没有纳入到就业所

  在地的公共管理服务范围,甚至存在非法限制农民工人身自由和打骂、体罚、伤害等问题。”

  明确政府部门的法律责任

  山西‘黑砖窑’事件与政府职能的缺位关系极大。在这么多年的时间里,政府部门干什么去了?联系到山西“黑砖窑”事件,应明确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转包不能成为逃责的借口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陈佳贵表示,“很多老板自己并不去经营,而是把工程转包给包工头。包工头本身不具有法人资格,与其找来的劳动者没有直接法律关系。”陈佳贵说,“山西‘黑砖窑’也是这样:砖窑包给了包工头,包工头去找很多工人,问题出来后,老板说与他无关。”

  陈佳贵为此建议草案应该明确转包、承包的责任问题。“即使是转包、承包出去了,老板也要负法律责任。”

  新华社记者田雨邹声文(据新华社北京6月24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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