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审议中国和新西兰刑事司法协助条约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5日09:25 云南日报

  新华社北京6月24日电(记者李亚杰、周婷玉)全国人大常委会24日开始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新西兰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议案。该条约是中国和新西兰为了确立两国司法合作的法律基础,更有效地惩治跨国犯罪而签署的。

  外交部副部长武大伟受国务院委托,24日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作说明时说,我国与新西兰建交以来,关系发展顺利。两国高层互访频繁,在政治、安全、经贸、农业和教育等领域建立了交流磋商机制。

  “随着两国关系的发展及人员往来的增多,涉及双方的刑事案件时有发生。为确立两国司法合作的法律基础,更有效地惩治跨国犯罪,有必要缔结《中新刑事司法协助条约》。”武大伟说。

  该条约于2006年4月在惠灵顿签署,条约共22条,主要内容包括条约的适用范围;司法协助的联系途径;拒绝司法协助请求或者推迟司法协助的理由;司法协助请求的形式和内容;犯罪所得的处理;执行司法协助的方式、规则和费用;交换法律资料;争议解决的方式;条约生效和终止程序。

  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认为,该条约内容符合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和司法实践,符合我国的利益和实际需要。批准该条约,有利于加强中新两国在司法领域的合作,有利于促进两国友好合作关系的进一步发展,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批准该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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