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要求各级反渎职部门增强五大能力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5日20:04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6月25日电(记者李薇薇)增强统筹反渎职侵权工作的能力、侦查突破案件的能力、综合运用法律的能力、侦查组织指挥能力和一体化掌控办案全局的能力……25日举行的全国检察机关第四次反渎职侵权侦查工作会议,高检院要求各级反渎职侵权部门要增强以下“五大能力”建设:

  ——提高统筹全局,整体推进反渎职侵权工作的能力。高检院渎职侵权检察厅厅长陈连福要求各级反渎职侵权部门要了解社会发展和矛盾变化的新特点,自觉把反渎职侵权工作融入大局,使反渎职侵权工作的方向、力度与改革、发展的要求相适应。

  ——提高发现和突破案件的能力。陈连福要求,当前要特别强调转变观念和侦查方式问题,要由坐等案件线索向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配合,关注社会热点,主动发现案件线索转变;由核查案件向运用谋略侦查案件转变;由传统调查询问取证向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收集证据转变;由分散侦查向侦查办案一体化转变,以此来提高办案质量和社会效果。

  ——提高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的能力,主要指认真学习法律,深刻理解法律,严格执行法律,准确适用法律。

  ——提高侦查办案的组织指挥能力,要求无论是查办具体案件的决策指挥,还是跨区域、跨行业案件,重大复杂案件和窝案、串案的协同指挥,都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提高运用一体化机制,整体掌控办案全局的能力。陈连福要求各地反渎职侵权部门要建立起侦查办案指挥中心机构,尽快做到线索管理、侦查活动、侦查指挥、侦查资源的一体化,努力形成上下一体、整体配合的侦查一体化工作格局,强化办案工作抗干扰能力,打破地方、部门保护主义,保证渎职侵权案件顺利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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