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政府重金打造商业名街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6日02:43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郑友贤

  本报讯 中山路作为厦门百年商业街,每天都吸引成千上万市民和游客光顾,而今后这样的“名街”将会更多。厦门市政府近日出台扶持商业街资金政策,每条商业街每年最高可获得50万元扶持资金,目的是为做大做强商业规模,加快商业街建设。

  根据规定,享受新政策的是具有购物、休闲、旅游、餐饮、文化、娱乐等商业基本功能的商业街。按功能又分为两大类:提供综合性服务的商业街、步行街;提供专业性商业服务、特色明显的商业街,包括餐饮娱乐、建材装潢、机电机械、家具装饰、文化旅游用品等特色街。

  记者了解到,扶持商业街资金是指市财政用于建设和培育商业街的扶持资金;标准为按当年实际发生的费用总额扶持1/3,但单街每年扶持资金最高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资金扶持条件有:商业街须经市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认定。同时商业街管理规范有效,主要包括必须有专门管理机构,负责商业街的日常管理、改造等工作;街容街貌整洁有序;店面空置率不高于5%等。

  而资金扶持的范围是,重点支持商业街改善购物环境,提升商业街品味,扩大商业街知名度和影响力,为更多消费者特别是外来游客提供良好的购物场所,如路面改造,停车位改造、街景设施、夜景工程、广告牌制作等。

  厦门市财政局是商业街扶持资金的主管部门,负责商业街扶持资金的预决算审核、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厦门市贸易发展局是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商业街的年度项目计划、指导项目的实施、项目验收、扶持资金预决算编报和受理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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