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年内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到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6日17:56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6月26日消息(记者 张华杰)国务院6月26日召开了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出席会议并讲话。

  “人人无饥寒”,让每一个人都能吃得饱、穿得暖,一直是中国历代政治家的梦想。近年来,国家取消农业税,让亿万农民彻底告别“皇粮国税”;现在又建立农村低保制度,要让贫困群众衣食无忧。可以说建立农村低保制度是继取消农业税后的又一项具有历史意义的决策。回良玉用了大量篇幅强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这项制度的重大意义。

  回良玉说,今年的工作任务是在全国农村全面建立低保制度,并确保在年内将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到户。

  “在起步阶段,应当首先从保障农村最困难的群众做起,主要是保障因疾病、残疾、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的生活常年困难的群众。但前要强调重点保障这些缺少劳动力的家庭。今后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政府财力增强,也可以逐步扩大保障范围。”

  如何确定低保对象,一直是基层工作中的难点。回良玉说,农村低保不搞“一刀切”。“确定低保对象时,可根据农民生活方式和人际关系相对固定、相互之间比较了解的实际,采取不同于城市的简便易行办法,通过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方式,把那些群众公认的确实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

  如何让钱真正落到贫困群众的口袋里,而不是落到别处呢?回良玉强调,要从严监管低保资金。

  “低保资金是群众的救民钱,必须严格管理,确保每一分钱能发到低保对象手中,要努力推行社会化发放,为低保对象建立家庭账户,通过银行、信用社、邮局等服务机构,直接及时地将低保金发放到户,从制度源头上遏制虚报和冒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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