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为节能献计献策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7日08:13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6月26日讯 记者朱磊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今天下午分组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修订草案)》,与会人员表示,节能问题事关重大,应尽快修订出台节能法。而如何采取有效措施节约能源,也成为与会者热议的焦点。

  邢军委员提出,应建立执法机构和检测机构体系。她谈到,节约能源法修订草案进一步明确了节能管理部门的监管职责,增加了很多具体的规定,但从实践看,缺少一支专业从事节能监管工作的执法队伍是导致这项工作不能真正落到实处的问题所在。邢军委员认为,设立专业执法机构,组建专业节能检测机构队伍,是保证节约能源法得到有效贯彻实施的必要条件。为此她建议,修订草案应增加规定:“管理节能工作部门根据需要,可以设立专业执法机构,通过授权或委托,组成专业节能检测机构。”

  杜宜瑾委员则强调指出,节能人人有责,法律要增加对公共场所、服务行业、家庭的节能要求。此外,他提醒在这部法律中一定要处理好节约

能源与新能源开发之间的关系。

  伍增荣委员肯定了修订内容的合理性,同时她建议,关于个人生活节能应该设专章规定,并进一步细化节能要求。她认为,提出对个人的节能要求也有利于提高公民的主人翁意识,增强公民节能的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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