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管理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8日08:30 东方网-文汇报

  本报讯(记者樊丽萍)昨天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的报告。委员们提出,公积金管理要及时、全面披露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过程、增值收益的用途及项目、监管报告等内容,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广大职工和社会的监督。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龚学平出席会议。

  上海是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诞生地。来自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统计表明,截至2007年3月,本市已累计发放公积金个人贷款1021.42亿元,支持购房建筑面积8700.31万平方米。目前,上海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贷款和资金使用等业务指标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其中缴存总额占全国的十分之一,贷款总额占全国的七分之一。记者获悉,目前本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为77%。造成其余23%的个人未缴纳公积金的原因主要是:部分单位法制意识淡薄,未缴或长期拖欠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此外,少数职工本着“落袋为安”的思想,擅自与单位约定将住房公积金作为工资组成部分发放。针对仍有部分单位应建而未建、应缴而未缴住房公积金的状况,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近年来不断加大行政处罚和强制执行的力度,至今已为800多名职工追缴公积金200多万元。

  

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和收益使用情况是委员们关注的焦点。据悉,今年本市将有20亿左右的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购买重大工程配套
商品房
作为
廉租房
储备房源。然而,一些委员则在审议中指出,重大工程配套商品房原本是用于动迁安置,现行的廉租房政策又多采取现金补贴的方式,动迁房和廉租房如何搭桥,两套政策体系如何衔接,以及约50万平方米廉租房源的产权归属等问题,须进一步予以规范和明确。

  还有委员指出,形成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长效机制,必须进一步公开公积金管理的信息透明度。“目前披露的信息还比较侧重对个人账户信息的公开,而对公积金管委会的决策情况、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情况则比较忽视。”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能源工作的决定》的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能源工作的决定》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公安机关开展“规范执法行动,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云耕、周慕尧、包信宝、周禹鹏、刘伦贤、任文燕、张圣坤、朱晓明、陈豪、胡炜出席会议;常务副市长冯国勤,副市长杨雄列席会议;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滕一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光裕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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