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管理仍存在四大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8日10:00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 高玲 实习生 余世鹏 经过为期2个月的深入调研,在昨天的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上,市人大城建环保委首次公布了《关于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该报告认为,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虽总体上取得了一定实效,但在公积金管理体制、公积金归集率、增值收益使用、公积金管理信息公开等四方面,还需进一步完善。

  50万平方米廉租房产权归属要明确规定

  本市

住房公积金历年累积的增值收益已非常可观。据了解,目前本市累计提取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达23.6亿元,历年累计使用了3.39亿元,余下20亿元左右,要在今年一年动用。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披露,经管委会同意,市政府批准,正在动用20亿元左右的增值收益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收储约50万平方米的市属重大工程配套商品房,用作全市廉租房房源储备。

  据了解,50万平方米廉租房的产权归属、后续管理等方面,目前还没有具体明确规定。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建议,要尽快明确20亿巨额资金的使用要求、风险评估、廉租房产权归属、后续管理等方面。

  公积金

审计应改为一年一次

  市人大城建环保委调研报告指出,目前,在住房公积金管理的信息披露方面,比较侧重于对个人账户的公开,而对公积金管委会的决策情况、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情况则比较忽视。

  比如,公积金管委会的成员变动、重大议题和决策过程等情况;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用途及项目的具体情况;与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的其他账户情况;以及国家、本市各级财政、审计、建设等管理部门的监管报告,等等,都没有及时、全面地向社会披露和公开。

  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建议,应将住房公积金两年一次的例行审计,改为一年一次的年度审计;在信息公开上,要及时、全面披露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过程、增值收益的用途及项目、监管报告等内容,提高管理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广大职工和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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