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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河流域实行以关为主治理策略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8日10:45 中国环境报
冯永强 王黎明 耿云鹏 “河流劣Ⅴ类水质断面下降,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分别比过去减少12.5%和5%。”这是陕西省“十一五”初期实现蓝天碧水、生态良好、环境安全目标,坚定不移地推进节能减排,保护环境取得的可喜变化。 层层分解,落实减排责任 陕西省委、省政府根据全省环境形势,编制《渭河流域近期重点治理规划》、《汉丹江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规划》和《陕北能源化工基地环境保护规划》,明确了污染物减排责任。印发《陕西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将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作为考核各市政府的刚性指标,落实到基层、重点排污单位和治污工程。与各市政府签订了环保目标责任书,明确各级政府是污染物减排的第一责任人,并将减排指标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年度计划。 强化执法,加大监管力度 为完成减排任务,陕西省环保局先后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电石铁合金焦炭行业污染环境专项整治、陕北石油污染专项整治、矿山环境安全专项检查、水源保护区污染专项整治5个专项执法行动,全省共出动6.12万人次,检查企业1.95万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581起,挂牌督办突出环境问题108个,追究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相关企业责任人12名,强力推动了一大批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全面启动了渭河干流4个市界断面和6个支流入渭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目前,10个自动监测站的土建工作已全部完成,设备基本安装到位。 建章立制,划定发展红线 陕西省属经济欠发达省份,区域发展不尽协调,面临着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的双重压力。陕西省制定出台了全国首部针对建筑节能的地方性法规《陕西省建筑节能条例》,提高了新建建筑的市场准入门槛。西安市人大颁布了《西安市城市节约用水条例》,对居民用水实行阶梯式水价,鼓励新建小区配套建设中水回用设施。为保护好秦岭的生态环境,确保南水北调中线和关中的水质安全,陕西省政府印发了《陕西省秦岭生态保护纲要》,将秦岭地区划分为3个生态功能区,规定海拔2600米以上为禁止开发区,海拔1500米~2600米之间为限制开发区,海拔1500米以下为适度开发区。陕西省发改委发布了《陕西省限制投资类产业指导目录》,对9个行业、56类产业实行了限制投资。省政府拿出年新增可用财力的10%作为环保投入资金。狠抓治理,削减污染物排放量 在化学需氧量的减排工作中,陕西省将工作重点放在了化学需氧量占全省70%的渭河流域,确定“以关为主”的治理策略,先后关闭上千家工艺落后、污染严重的企业。曾因造纸废水污染而鱼虾绝迹的渭河支流沣河,水质由过去的劣Ⅴ类变为Ⅳ类,如今鱼虾重现。截至目前,全省已建成污水处理厂13座,污水处理能力达到85万吨/日。 在二氧化硫减排工作中,先后关闭了灞桥、韩城、户县等电厂的10台小火电机组,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近两万吨。加大拆改锅炉和推广清洁燃料力度,通过改烧天然气、推广使用型煤等燃料结构调整,替代了575台燃煤锅炉,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4000吨。针对铜川大气污染严重的情况,陕西省环保局采取措施关闭了11条水泥立窑生产线,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2000余吨。陕北地区的电石、铁合金、焦化行业污染严重,省环保局及时关闭了小焦化企业49家,铁合金企业6家,对52家电石企业、64家铁合金企业、294家兰炭企业进行停产整改,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1.2万吨。随着环保投入整治力度不断加大,“有山碧绿,有水皆清”的景象,将在三秦大地逐步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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