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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砖窑事件暴露政府不作为 劳动合同法进行规范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9日17:23 中国网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9日下午表决通过劳动合同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下午4时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就劳动合同法的有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中国网对发布会进行了现场直播。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主任李援在发布会上表示,对山西黑砖窑事件暴露出的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不作为情况和履行职责情况,劳动合同法进一步进行了规定。 李援说,有关山西黑砖窑的案件,最近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这个案件充分表明了人民政府的有关监管部门对一些违法用工的情况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之所以监管不到位,很大的程度都在于不作为,在于玩忽职守,在于对这种违法犯罪现象的漠视。所以在常委会审议的时候,针对这种情况,许多委员发表了自己强烈的意见,要求本法对这方面的内容加以规范。 李援表示,现在根据委员们的意见,在劳动合同法的第95条作了这样的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违法行使职权,给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实际上,有关的法律已经对这些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不作为情况和履行职责的情况有了明确的规定,由于黑砖窑事件的暴露,劳动合同法进一步针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规定。(陈维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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