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工商局查处黑砖窑等违法经营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9日18:50 新华网

  新华网太原6月29日电(记者 王炤坤)在严厉打击无照经营的“黑砖窑”的过程中,山西省各级工商机关举一反三,对涉煤、涉危、涉爆、涉及食品安全和人身安全的无照经营行为依法展开“地毯式”的查处和取缔。

  山西省工商局局长王虎胜29日在太原对记者说,查处取缔过程中要实行“四个结合”,以期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一是做到查处取缔与规范执法行为相结合。在查处取缔中,如发现与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有利益勾结、提供保护的工商人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惩不贷。对在取缔中不作为、乱作为,甚至慢作为的,都要严肃追究其责任。

  二是做到查处取缔与完善“经济户口”相结合。各级工商机关,尤其是基层工商所都要做到对辖区内的各类市场主体底数清、责任明、监管到位,都要健全和完善 “经济户口”,做到对市场主体的变化情况了如指掌、心中有数。

  三是做到查处取缔与信用体系建设相结合。依托信用山西网和红盾信息网,将所有的执法案件入网,尤其是对实施取缔、立案处罚的市场主体和经营者,一律做到记录在案、网上曝光,形成对违法者的有力震慑。

  四是做到查处取缔与落实监管责任相结合。在取缔行动中,工商所长、县局局长负直接责任,各市局负领导组织责任,省局负领导监督检查责任。严格落实责任倒查制和责任追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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