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少年虐杀妇女为“好玩”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30日04:47 新京报

  其中3人案发时未成年,被分别判处9至17年不等有期徒刑

  

4少年虐杀妇女为“好玩”

  昨日,4名被告人在一中院听候宣判。被害人丁某丈夫拿出妻子生前照片。通讯员王文波摄

  本报讯17岁的双胞胎兄弟刘杰、刘刚(均为化名),与女友严某(案发时19岁)和小云(化名,案发时15岁)为“寻求刺激”,无故逼迫一名街头偶遇的女子脱光衣服,并使用带钉子的木棍对其殴打1小时,用打火机焚烧其头发等部位,导致该女子死亡。

  昨日,北京市一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和抢劫罪分别判处刘杰和刘刚有期徒刑14年和17年,严某和小云则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和9年,4人被判共同赔偿丁某家属20余万元。

   夜遇妇女施暴致死

  据了解,刘氏兄弟初中毕业后分别考上两所技术职业高中,但很快辍学。父母随后给他们找了工作,但二人都不愿意去上班。喜欢上网的刘氏兄弟在网聊时分别认识了严某和小云,很快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2006年4月起,4人开始以独行的老人或妇女为目标,实施殴打抢劫。

  2006年5月21日凌晨,4人在宣武区南新华街甲66号一处拆迁房内,偶遇在此避雨的丁某(女,殁年36岁)。严某和小云假装嬉闹碰撞丁某,刘杰、刘刚随后借机寻衅,对丁某拳打脚踢,抢走丁某的

小灵通和112元现金。

  之后,4人分别持带钉子的木棍殴打丁某取乐,并胁迫丁某脱光衣服,刘刚还用打火机焚烧丁某头发和下身,致使丁某死亡。(本报2006年5月22日曾报道)

  自称打人只为好玩

  而就在制造这起命案的前一天,2006年5月20日凌晨,同样是在南新华街,4人将一名拾荒的老年妇女打倒在地,脱光衣服长时间殴打,并用打火机烧其头发。

  4人在警方的口供显示,之前他们还多次殴打抢劫老年妇女,每次抢得数十元不等。对于打人的原因,4人的解释是“好玩”。

  “17年?我怎么办啊!”宣判后,今年20岁的严某哭着自言自语,随后又问法警:“我最快多长时间能出去?”长相白净的刘氏兄弟则较为平静,耷拉着头说:“父亲有心脏病,我们对不起父母的养育之恩。”二人称,他们虐杀丁某的时候,也想到丁某会很疼,会很痛苦,但他们当时感觉丁某越惨叫,他们越舒服。

   妹妹法庭为姐喊冤

  昨日宣判前,刘氏兄弟的父亲坐在旁听席上单手捂脸,不看任何人。小云的母亲则大声哭喊,遭到丁某妹妹大声呵斥。坐在“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位置上的丁某丈夫拿出妻子的大幅照片,以及一家人的合影,嘴角抽动着。他们14岁的儿子因为未成年,昨日未能进入法庭。据了解,出事当晚,丁某丈夫因故迟迟未归,丁某便出门寻找,不料遇到刘杰等4人。

  法庭宣判后,4名少年被法警带出法庭,此时,旁听席上突然传来丁某妹妹凄厉的嚎哭:“姐姐,你死的好惨啊!”丁某妹妹一边痛哭一边冲向刘氏兄弟的父亲,但立即被法警拉住。慌乱中,刘父随身携带的速效救心丸药瓶掉在地上摔得粉碎。

  对于判决结果,丁某妹妹认为被告人严某案发时超过18岁,应判处死刑;小云父母则表示,孩子还小,应该以教育为主,现在的判决有些重。

  刘父则未予置评。

   ■对话

  “后悔没听父母教导”

  刘氏兄弟庭后表示悔意

  宣判后,刘氏兄弟简单回答了本报记者的几个问题。

  新京报:你们打人的手段是从哪里学来的?当时知道会打死人吗?

  刘氏兄弟:怎么说呢,越玩越大吧,开始就是想讹一点钱,后来打人是为了好玩,再后来越打越厉害,就管不住自己了。打人的手段不是从哪里学的,只是打人的时候感觉到很舒服。

  新京报:你们挨过打吗?

  挨打的时候什么滋味?

  刘氏兄弟:父亲打过我们,当时很疼。我们也知道打别人,别人会疼,但我们就是为了好玩。

  新京报:你们接受过人与人应该互相爱护的教育吗?

  刘氏兄弟:在学校的时候,老师教过,在家里父母也教过,但我们没有听。

  新京报:为什么辍学?

  刘氏兄弟:平时看书就少,也不愿意学,上课也听不懂,父母骂过我们,但我们就是不听。

  新京报:想对父母说吗?

  刘氏兄弟:我们对不起他们的养育之恩,没听他们的教导,特别想他们,儿子不孝,会好好改造,出去孝敬他们。

  新京报:被害人有一个14岁的儿子,比你们还小,你们想对他说些什么?

  刘氏兄弟:对不起。

   ■法官释法

  为保护未成年人从轻处罚

  审理此案的审判长孙庆宏法官表示,此案4名被告人都认为自己没有得到家庭温暖,刘氏兄弟虽然有父母管教,但他们并不听。小云父母离异后,她跟着父亲过,她离家出走,父亲没找到也就不再寻找。严某虽然事发时已有19岁,但因为男朋友与母亲打架,专门住在刘家。

  庭审时,4人表示殴打丁某过程中没有考虑到会造成死亡的后果,打完后还使用丁某的手机给丁家属打电话,但没打通。4人只是出于取乐的目的,并不是以杀人为目的进行殴打。“这是一起典型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他们从心理上也不能完全明白为什么要殴打,虽然案件危害极大,但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分别从轻进行了处罚。”孙庆宏说。

   ■专家说法

  4人尚未完成社会化

  昨日下午,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说,在社会学上,4人的行为属于刺激反应行为,是最简单的动物反应行为。因为没有任何理由,就以虐待别人为乐,是一种非常低级的动物性行为。

  4人的社会化并没有完成,不但不懂传统美德,对现在的道德也不了解,形成了价值真空,脑子里没有精神支柱,行为逐渐粗野化、野蛮化,而且只攻击弱者,是典型的向动物层次行为的退化。原因可能有多种,家庭、学校、社会都有责任,如果给他们提供足够的人文关怀,教他们知道什么是礼义和感恩,他们就不会对社会这么仇视。

  本组稿件采写:本报记者 王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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