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居民遭受自然灾害袭击可获医疗等救助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30日06:47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罗永久 通讯员刘金峰报道:“根据我们区的社会救助办法,以前谁家要是发生火灾要追究责任,现在可获得救助。”昨日,在武昌区“关注困难群体社区直通车”活动上,区民政部门宣布了该区率先实行的社会救助办法。

  今年4月26日,《武昌区社会救助实施办法(暂行)》施行。该办法规定,武昌区居民若遭受自然灾害或突发性灾难事故,对致死的救助对象,每人1万元的标准对其家庭发放丧葬补助;对致伤的救助对象,按照个人实际支付治疗费用金额的30%提供医疗救助,每人累计最高不超过1.5万元;对因灾转移期间的困难群众,按照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救助等。

  据介绍,社会救助办法是继武汉低保和医疗救助之后,为居民设置的“第二保障”。该区所有困难群众均可到社区申请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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