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冀港流动将更加顺畅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1日02:02 燕赵都市报

  2007年6月29日,商务部副部长廖晓淇与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长唐英年在香港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四》(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四》”),该协议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了解,《CEPA补充协议四》在医疗、保险、银行、证券、旅游、个体工商户等原有17个领域开放承诺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宽了香港服务提供者进入内地市场的准入条件。加上之前已经采取的152项开放措施,目前CEPA共包括192项开放措施,开放程度进一步提高,而在此背景下,冀港间各要素流动将更加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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