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制假烟 11工人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1日02:14 南方都市报

  奥一网 11名工人因为受雇从事假烟生产,被法院认为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须服六个月至有期徒刑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记者昨日从龙岗检察机关了解到,去年11月15日,洪某受雇于一名曾姓犯罪嫌疑人,在龙岗街道一木业厂内制造、销售假烟,洪某主要负责工厂的管理工作。随后马某坤等人也受雇于曾某,制造假烟。

  今年1月6日,警方接到举报后立即对该窝点进行查处。现场缴获假烟制造生产线两条,缴获假冒“红双喜”、“红河”等品牌的成品香烟一批。经查,假冒香烟共计价值人民币35万元、价值17万元的制烟机器两台及制烟材料一批,并当场抓获洪某等11人。检方后来依法按择最重罪处罚的原则定罪,起诉被告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编辑:李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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