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推行基层公安所队正职任职资格考试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1日06:20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王鹤 通讯员毕洪波)要当派出所长?先要通过考试,这是我省公安机关建立基层正职任职资格考核的一项制度。昨日下午,广东省公安机关基层所队正职任职资格考试在各市考点统一举行,全省共有6900多名符合条件的公安民警参加了闭卷考试。

  据悉,全省公安机关基层所队正职任职资格考试是一项长效机制,今后每半年举行一次,取得任职资格的有效期为3年。省公安厅明确规定,新任派出所、监所、刑侦、治安、 交警、巡警大队或中队正职的,必须事先通过考试取得任职资格。

  据了解,统一组织如此大规模的所队长任职资格考试,不仅对广东公安来讲是第一次,在全国各省级公安机关中也属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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