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TCL“负工时制”引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1日07:34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在内蒙古TCL王牌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TCL)内部推行了6年的负工时制度,最近在职工中引起了极大争议。

  有工人欠厂里1000多工时

  一名一线工人介绍说,厂里生产的是电视机,公司实行8小时工作制。生产淡季里通常任务少,工人们每天实际工作时间就会不足8小时。而这段时间差额就被记为负工时并进行累积。到了生产旺季,工人在8小时正常工作时间之外还要加班来偿还此前累积的这些负工时。现在,有的工人欠厂里的工时高达1000多个小时。

  另有工人谈到,如果工人中途辞职,他们欠厂里的负工时则需要自己掏钱来还清,否则厂里不退还工人的档案。

  关于负工时的偿还方式及相关标准,该厂工人说:旺季时工人往往每天连续工作十几个小时,而厂里只为“偿还”的工时支付每个工时1.8元的加班费。一些工人曾找到公司理论,公司的解释是:“这是公司另外多给偿还工时1.8元的加班费”。

  劳动监察:企业这样做违法了

  对此,呼和浩特劳动监察大队有关负责人说,TCL公司实际上实行的是综合工时制度,从现行法律法规来看,是可以的。“但根据《劳动法》的精神和有关条例来衡量,企业在运行的过程中是走了形的”。这位负责人说,从表面上看,工人是在偿还欠企业的工时,厂方还多支付工人每个工时1.8元的加班费。但实际上,企业这样做是违法的。

  他解释说,根据《劳动法》,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

  日前,呼和浩特市劳动监察大队已经责令内蒙古TCL从7月1日起执行加班每工时最低5.03元的标准。

  (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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