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原公务机要费谈话内容 陈水扁自打嘴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1日08:12 华夏经纬网

  华夏经纬网7月1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公务机要费案,“总统府”以新闻稿方式指承办检察官陈瑞仁,“未经‘总统’同意取走资料”;但回顾陈水扁去年九月帛琉谈话,说他尊重“司法”、配合调查,没有任何抗拒,“全部资料都提供检察官”,对检察官严守“国家机密”的保护义务有信心,时隔不到一年,说法显然前后不一,自相矛盾。

  据报道,根据“总统府”网站去年九月五日“‘总统’访问帛琉第三天行程及与随行采访媒体茶叙”的新闻稿内容,就有陈水扁主动向媒体谈到公务费,其中一段为“因为有关公务机要经费的使用,现在已经进入查黑中心检调调查的阶段,一些细节由于侦查不公开,我们也不便为检察官来擅自说些什么。”

  “但是‘总统府’也好,包括本人也罢,我们全部都尊重‘司法’、配合调查。相关经费的使用,用在哪里?包括一些领据、或者汇款,我们都全部向查黑中心、检察官来做说明并提供,所以这一部分,我是要再一次的来报告,我们尊重‘司法’,也要接受调查,而且全部充分的配合,没有任何的抗拒。”

  去年九月到今年六月,陈水扁自相矛盾,“总统府”网站记载得清清楚楚,谁是谁非也就明明白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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