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法规今起施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1日13:09 新闻晚报

  □综合新华社电

  7月1日起,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境外证券交易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等中外关注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正式施行,将对我国群众生产生活和促进中外经济文化往来,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乱倒垃圾

  根据建设部发布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规定,对于随意倾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行为,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个人有以上行为的,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此外,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生活垃圾的,可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自行车车船税

  根据自今年年初正式施行的车船税暂行条例,自今日起,机动车车船税将随交强险一同缴纳,自行车、

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免交车船税。

  ■农民合作社

  国务院制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自7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经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领取法人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

  未经依法登记,不得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洗染企业

  

商务部、工商总局、环保总局联合发布的洗染业管理办法自7月1日起施行。

  管理办法要求经营者制定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卫生管理制度,明确禁止利用储值卡进行消费欺诈,以水洗、单烫冒充干洗等欺诈行为。

  ■星级饭店服务员

  商务部出台的农家乐经营服务规范和饭店业星级服务人员资格条件均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饭店业星级服务人员资格条件沿用国际通用的星级服务概念,将前厅、客房、餐饮3个工种的服务人员分为5个等级,用星来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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