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促进法》颁布5载喜中有忧(2)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1日15:55 国际在线

  《中小企业促进法》颁布五周年十大历史性事件

  “纪念中小企业促进法颁布五周年高层论坛”上,《中小企业促进法》颁布五周年十大历史性事件出炉。

  1、中央出台《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支持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发展

  2003年11月10日,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支持非公有制中小企业的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做强做大。涉及国家经济改革与发展的纲领性文件的出台,必将对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2、四部委联合制定下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

  为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2003年2月19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四家联合颁发了《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本规定分别从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几个方面对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以及住宿和餐饮业中的中小企业标准作了详细的规定。这一标准的出台,对各地贯彻《中小企业促进法》,及时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奠定了基础,对做好新时期中小企业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3、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小企业政策法律体系已初步形成

  继2002年6月全国人大颁布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后,2005年2月24日,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03号),这是改革开放27年来,国务院针对非公有制经济下发的第一个政策性文件,也是建国以来第一部全面支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国务院文件。各部门、各地区高度重视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截止到2005年12月,国务院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贯彻落实“非公经济36条”的具体措施和配套办法17件;各省市累计出台贯彻落实“非公经济36条”的实施意见共计13件。

  4、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在京成立

  2006年12月11日,中国中小企业协会成立大会在北京召开,中国中小企业协会正式成立。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出席成立大会并讲话。

  曾培炎要求,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作为一个主要为中小企业服务的社团组织,要增进沟通,发挥中小企业与政府间桥梁纽带的作用;加强服务,帮助中小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搭建平台,促进中小企业对内对外开放;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水平,为中小企业成长壮大做出应有的贡献,把协会办成一个功能强、活力足的新型社团组织,一个有影响、受欢迎的中小企业之家。

  顾秀莲在讲话中说,中国中小企业协会的成立,顺应了我国中小企业迅速发展的客观需要,要充分发挥协会的社会功能,更好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中国中小企业协会是一个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全国性、综合性协会。协会的成立必将对中国中小企业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5、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

  2006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纲要》中明确提出要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国务院也将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列入2006年的工作重点。

  6、各地相继出台《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办法

  自2002年6月29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通过《中小企业促进法》之后,各地政府积极学习贯彻,结合当地中小企业发展实际情况,相继出台了地方《<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办法》。2005年4月6日四川省通过《四川省〈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办法》,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第一个颁布实施办法的省份。截止到目前,已有天津、山西、湖北、湖南、四川、青海、新疆等省(区、市)颁布了《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等地方性法规。

  7、中小企业板在深交所正式启动

  2004年5月1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中小企业板实施细则》,同意深圳证券交易所在主板市场内设立中小企业板,并核准了中小企业板实施方案。2004年5月27日,中小企业板在深交所正式启动。浙江新和成成为中小企业板块亮相第一股。截止到目前,深交所中小企业上市公司已达100多家。中小企业板是专门面向广大中小企业开设的市场,旨在为中小企业提供直接融资的平台。中小企业申请在中小企业板市场上市,有利于迅速扩大企业的规模,增强企业的实力;有利于建立归属清晰、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增强企业创业和创新的动力;更有利于树立品牌,提高企业形象。

  8、《宪法修正案(草案)》肯定私营经济的积极作用

  2003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此次修宪,明确规定了私营经济在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中的地位,肯定了它的积极作用,对推动我国民营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的进一步健康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

  9、国务院首次召开全国中小企业工作座谈会

  2006年9月14日,国务院在广州召开全国中小企业工作座谈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出席了会议。在听取了有关地方、部门和企业汇报后,曾副总理作了重要讲话,全面总结了“十五”期间中小企业改革发展的成绩和经验,精辟分析了我国中小企业面临的机遇和挑战,部署了“十一五”期间中小企业发展的任务,并对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促进中小企业转入科学发展轨道和中小企业发展方向等重大问题作了重要指示,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此次会议是改革开放以来研究部署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首次全国性会议,必将载入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史册。

  10、中小企业融资试点工作启动

  2003年11月13日,

国家发改委中小企业司与广东发展银行在北京举行了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发展计划试点工作启动会。双方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全面的合作框架,选择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大连等10个城市为中小企业融资试点城市。双方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措施联合推进,以保证融资发展计划取得实质性的成效。此项合作计划不仅是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有力举措,也是政府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的一个有效实现途径,必将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注入更强劲的动力。(记者 王 婧 陈虹伟)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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