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上半年3.7万人死于交通事故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2日01:12 新晚报

  据新华社北京电 记者昨天从公安部交管局了解到,上半年我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5.9万起,造成3.7万人死亡、18.9万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5.4亿元。

  上半年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14起,造成213人死亡;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数量减少11起,死亡人数减少131人。

  公安部交管局的交通事故统计分析显示,违法装载、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导致事故死亡人数比去年同期分别下降17.4%、11.1%、2.5%;公路客运、出租客运、营运货车和私用车辆事故比去年同期分别下降14.4%、8.9%、4.1%和0.2%。

  公路

交通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比例较大,农村地区交通事故明显减少。碰撞事故依然是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形态,碰撞事故死亡人数占事故总死亡人数的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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