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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讯 记者获悉,成都市政府出台的《成都市公共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7月1日正式施行。成都市天网办工作人员江鹏称,《管理办法》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和保密措施,其中之一便是对涉及公民隐私的画面,绝对不能储存和外传;至于擅自复制、传播或买卖公共视频图像信息的行为,更是明令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