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因盗伐猖獗提前5年改革林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2日02:08 第一财经日报

  编者按

  2003年,福建、江西、辽宁等省首先拉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第五个阶段的序幕,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给予林农真正意义上的物权,由此甚至有观点称之为“第三次土改”。在改革试点数年后,《第一财经日报》两位记者分赴福建和辽宁,近距离观察林改。

  洪田,中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第一村。

  2003年,福建在2003年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开林改。而如果真正追溯林改的源头,则要从1998年算起,因为在当年,福建省永安市洪田村曾经在地方政府和地方林业局的默许下,进行了一场静悄悄的林改。

  洪田村党支部书记邓文山向《第一财经日报》回忆说:“那时候提出分山到户,林木归村民所有,可以自主经营处置,大家都认为不可能。”

  而邓文山能做中国第一个敢于 “吃螃蟹”的人,在当时已是逼上梁山。由于山林产权不明晰,上世纪90年代开始,洪田村进入了乱砍滥伐的高峰时期。农民从个人盗伐,到雇人发展为专业队盗伐,村财政收入入不敷出,让邓文山苦不堪言。

  那时候,连先进的通信工具传呼机也用在了盗伐上。山上盗伐,山下放风,看到村干部来检查,就发“444”,看到村干部走了,就发“666”。

  “我经常是吃了晚饭就上山去巡逻,直到第二天天亮才下山。”当年的村主任赖兰亭说。

  即使被抓到了,邓文山也束手无策,因为村民全家会到他家去哭闹,威胁着和他没完。当越来越多的村民加入了盗伐大军中的时候,邓文山和赖兰亭成了全村人的敌对派。邓文山和赖兰亭由此提出,不如直接把山林分给农民,让他们自己负责,还能够有些收益。

  “从1998年5月27日到9月30日的四个多月时间里,全村一共召开了20多次会议。起初,大家各抒己见,毕竟林改到底是什么,如何林改,没有一个现成的可以参考的文件和经验,大家只能是‘摸着石头过河’。”

  “有些人对这个政策没信心,怕一旦政策变了,白投入。有些则是习惯了盗伐带来的收益,不乐意再靠劳动吃饭。”赖兰亭说。而邓文山和赖兰亭还做好了心理准备,头上这顶村官“乌纱帽”随时可能因此被拿掉。

  幸运的是,这事得到了市政府、镇政府和当地林业部门的默许和支持,林业局甚至派出干部帮他们一起制定政策,鼓励他们先行先试、大胆探索。于是,被称为中国“第三次土改”的林改在洪田村悄悄开始。

  当中央正式批准林改时,洪田村已积累丰富的经验,成为其他试点地区的取经地。一场偷偷进行的革命背后,农民成了最大的受益者,外出打工的也都纷纷回村。村民钟昌信说:“生活这么好,我真想多活100年!”陈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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