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风作案” 代币券变“福利券”超市抵现金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2日05:39 辽沈晚报

  代币券变“福利券”在超市抵现金用

  国家有关部门一再三令五申禁止使用的代币券,变身“福利券”在辽阳一些大的单位和企业甚至政府机关广为发放。

  这种“福利券”每张能代替100元现金使用,在辽阳市的某超市里已经流通几月有余。

  “这种‘福利券’是由辽阳某购物有限公司发行的,限在辽阳的某超市使用,但是我却用不了了。”辽阳市的白女士说,2007年5月3日,当她到超市购物后出示这张“福利券”时,却被告知此券已经暂停使用。此时,距离券面上标示的到期时间“2007年6月30日”还有将近两个月的时间。

  白女士持有的这种“福利券”券面加盖“辽阳××××购物有限公司”的财务专用章。标示出“本券使用不找零,结算时请出示本卡给收银员”等字样。“能顶100块钱用。”指着券面上一个“100”的数字,白女士说。

  当天,超市登记了白女士和另外几名持券消费者的联系方式,表示“等说法一定时会挨个电话答复”。为了要说法,白女士多次到超市,发现有更多同样遭遇的消费者,被停用“福利券”的持有者在超市也越聚越多。

  昨日下午3时许,近10名消费者围拢在该超市2楼的服务台。“按照6月30日的使用期限,这券今天完全到期了。要是把我们登记的信息扔了,我们拿券来也没用了。”一位消费者说。

  “我自己买了2000块钱的,用了几个月现在还剩一张,先说延期,现在又说不让用了。”消费者关女士说,她所持的是一种“福利卡”,标示有“100”字样,也能代替100元现金使用。

  “政府机关、大的单位和企业,老多人都发了这种卡,有的人拿来一摞,估计总数至少得几千张。”现场的消费者普遍表示,“福利券”大多是单位下发的,有的单位给员工发放这种“福利”已有好几年的历史。

  记者昨日拨通了该超市东北区免费服务热线。一名工作人员说,由于是超市单方面暂停使用“福利券”,最终会给消费者满意答复。“这种券还能用,但是何时能恢复还得等。我不能随便说个时间出来,那不负责任。”

  该“福利券”涉嫌违法

  一位法律界人士表示,这种“福利券”在超市里代替法定货币充当了支付手段,可以视作是代币票券的一种。它虽然不是真正的货币,却具有了货币的一般属性。超市这种发行代币票券的做法,容易引发偷税漏税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已经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法律。

  记者随后在《中国人民银行法》中看到,第19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

  而2001年1月,国务院三部委(国务院纠风办、国家计委、人民银行)就联合下发了《关于严禁发放使用各种代币券、卡的通知》。但仍然有各种各样的代币券变身其他形式出现。本报特别报道组 (辽沈晚报) [责任编辑:da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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