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范围内采挖河砂者最高罚3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2日06:30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张顺美、张丹羊) 目前在广州市范围内禁止采挖河砂,违者最高处罚30万元,并对非法采砂人员进行拘留。这是广州市水利局局长张虎日前在市政府纠风办主办的《沟通无界限 行风大家谈》电视节目中指出的。节目中,张虎与市民面对面,探讨了河涌整治、水库移民、偷采河砂等问题。

  针对不久以前发生的九江大桥被采砂船撞断的事故,张虎说,目前广州市是禁止采砂的,如果再有的话是非法偷采。然而市场对砂的需求非常大,价钱也越来越高,在建筑市场上一立方砂要40多块钱,但是采砂的成本非常低,就是因为巨额的利润,促使很多人偷采河砂。

  有市民投诉在流溪河上游还有偷采河砂的现象,张虎指出,流溪河是市管河道,全部禁采河砂。从化市水利局进行了多次的突击检查,并对采砂人员进行处罚,一般罚10万元。在打击偷采过程中遇到一些问题,一个是执法人员较少,广州市执法人员一共90人,有的县区就只有几个人。2003年的时候,流溪河出现了135条采砂船,按照广东省的河沙管理规定,可以处罚1万元~30万元,最多处罚30万元,但仍有一些屡教不改的。

  张虎还说,去年以来,全市范围内禁止采挖河砂,在增城市所有的河段采挖都是违法的,特别是在去年9月份以来,几个小组24小时巡查,接到群众投诉以后马上进行处理。今年4月份对在增江河进行非法采砂的人员进行了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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