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车撞了苦恼撞人的也苦恼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2日08:02 南京晨报

  伤者被延误抢救死亡可找交管部门问责

  王女士是外地的读者,她有个亲戚在当地交管部门门口被一辆农用车撞倒受伤,事不凑巧,肇事者又和交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因为挡大门的问题打成一团,结果最终延误了她这个亲戚的抢救时间,导致其在被送往医院途中就死亡了。

  案例分析:王女士亲戚死亡的直接原因是交通事故,因此肇事方应对死亡结果承担责任,如果交管部门工作人员在事故发生后,不能在第一时间抢救伤者,他们对此过错也应当承担责任。

  

交通事故已经一年半还能起诉维权吗

  一年半之前,孙先生被一辆小轿车给撞伤了,但拖了一年半,对方竟然还不肯赔偿孙先生的医疗费。“时隔这么久,我还能起诉他吗?”孙先生询问。

  案例分析:如果孙先生没有证据证明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肇事者要求过赔偿,则由于已过诉讼时效,孙先生的赔偿要求将得不到法律支持。

  肇事者赔清了钱伤者却“失踪”了

  今年3月份的时候,李先生开车将骑

摩托车的人给撞伤了。李先生从来没有遇过这种事,他不仅积极带其去
医院
治疗,还为其雇请了护工,考虑到对方经济条件也不是很好,李先生还一次性支付了所有的赔偿费用。可是现在伤者治愈后却不肯再露面了,导致李先生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

  案例分析:李先生可以找一些证人证明事情的经过,并到当时治疗的医院调取相关资料和收费凭据向保险公司索赔。

  律师:开车撞伤人莫慌张

  晨报法援律师提醒,一旦驾车撞伤了人,一定要保持冷静,切记首先要拨打报警电话,第一时间寻找目击者并让其留下电话和联系方式。同时要积极把伤者送到医院救治,必须支付抢救费用,并要求警方开具验伤单,千万不要忘记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取得报案编号,并积极配合警方做好事故笔录,通过有力的证据证明自己已经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

  作者:姚均祥/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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