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首批1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诞生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2日09:57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南昌7月2日消息(记者胡啸 实习记者柯锡温)7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正式施行的第一天。这天,江西庐山区芳兰湖养鱼专业合作社、寻乌县澄丰果业专业合作社等1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工商登记,领取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标志着江西省一个新型市场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从此诞生。

  从上世纪80年代起,江西省农村建立了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促进了农村生产力水平的迅速提高。然而,分散、小规模的经营,农民市场信息不灵,把握市场困难;面对其他市场经济主体,没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民,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很难有等价交换和平等竞争的机会,这些都成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瓶颈。

  为破解这一难题,近年来,江西省探索性地发展了一批形式不同、实质相似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把农民组织起来闯市场。但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地位,从事各类经济活动困难重重。对于这个问题,农民形象地比喻为“儿子生了,却没法报户口”。但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给农民带来的最大“利好”就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登记取得法人资格,从而解决了经济活动中发生的问题,使得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实实在在的保护。

  为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江西省全面的发展,江西省制订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从满足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实实在在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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