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部分地区最低工资年底上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3日01:25 沈阳网-沈阳今报

  今报讯(记者 高宇)部分地区年底前可能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昨天,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发布,近两年内只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过一次调整的地区,以及近年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明显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和现行最低工资标准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比例明显偏低的地区,年底前原则上都要对最低工资标准再次进行调整。

  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具体的调整情况还要等待通知。

  劳动保障部门要会同同级工会、企业联合会或企业家协会,定期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评估,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职工平均工资、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就业状况等相关因素变化情况,及时提出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方案,按照规定程序报批。

  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持续增长的用人单位,原则上不得以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的工资;因生产经营原因确须以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全体劳动者或部分岗位劳动者工资的,应当经全体职工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并报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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