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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资3000万元改造大门 公路局当事局长被免职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3日03:07 东方今报
深圳消息 记者7月2日上午在深圳市宝安区网站上看到,区委区政府近日作出决定:对区公路局领导班子作出调整,免去张助浪同志宝安区公路局局长、党委副书记职务,免去林映周同志区公路局党委书记职务,巫作如主持宝安区公路局全面工作,张助浪和林映周2人的工作将另行安排。 今年5月14日,有网友在深圳新闻网论坛《我说深圳事》栏目中发出一个《耗资千万元豪华大门为何拆拆建建》的帖子,反映深圳市宝安区公路局耗资不菲的新大门在使用仅3年后就推倒重修,再次耗资3000万元的问题,并将公路局外观和内部装修的奢华情况用图片的形式展示了出来。消息传出后,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近日,深圳市监察局和宝安区监察局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始调查此问题。 宝安区政府在“对公路局领导班子作出调整”的通告中称:宝安区公路局是区直属事业单位,宝安区公路管理中心大楼由区公路局及其下属的7家企业共同出资兴建,2003年8月竣工,公路局产权占31.4%。2006年5月29日,公路局召开局长办公(扩大)会,决定对大楼配套设施及大门大堂进行改造,改造项目共11项,总投资2736.34万元,交由具有资质的其下属企业长筑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以零利润方式负责施工。其中,出入口大门163.4万元,大堂628.45万元,玻璃幕墙390.00万元,车库392.02万元,露天停车场(广场)768.65万元,市政连通道路25.46万元,公益广告灯箱36.76万元,LED显示屏139.37万元,文化浮雕112.75万元,电子监控设施31.74万元,灯光效果改造47.73万元,费用由公路局和下属各企业按使用大楼的面积进行分摊。 通告称,经查,该改造工程存在着未履行立项审批(核准)和施工报建手续、未经批准直接将工程交由下属公司负责施工的问题,违反有关规定。张助浪作为区公路局局长、区公路管理中心大楼配套改造工程领导小组组长,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追究张助浪同志的行政纪律责任,并报市监察局同意。W 羊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