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短信给党员干部“提神醒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3日03:57 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本报讯(记者 周慧芳)“学习《规定》,预防在先;慎独慎微,防患未然;接受监督,严守防线;两袖清风,无悔无怨。”“共产党员要学习,领导干部要牢记,不能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6月23日以来,晋中市党员干部陆续收到这样的“廉政短信”,这是晋中市纪委宣传贯彻《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又一举措。

  晋中市要求有违反《规定》内容的党员干部必须在6月28日前向有关单位和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在这个时限到来之前,晋中市纪委采用发送短信的形式,提醒存在违反《规定》行为的党员干部主动向党组织说清问题,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起到“提神醒脑”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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