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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报废的大型客车、货车和营运车辆等重点车型的监督销毁工作,原本由车管部门负责进行,目前,该工作已纳入城区各交警分局、区(市)县交警大队的工作范围,报废大型客车、货车和其它营运车辆车主可通过报废回收企业,向上述单位和车管部门申请监销,再办理相关的注销登记手续。
记者龚锐实习记者王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