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流域限批”成为治理水污染的“撒手锏”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4日00:49 国际在线

  新华社北京7月3日电 题:让“流域限批”成为治理水污染的“撒手锏”

  新华社记者顾瑞珍 吴晶晶

  国家环保总局3日宣布,将对长江、黄河、淮河、海河四大流域水污染严重、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的6市、2县、5个工业园区实行“流域限批”,对流域内32家重污染企业及6家污水处理厂实行“挂牌督办”。这是针对我国当前严峻的水污染形势,把住新污染“闸门”又一有力举措。

  入夏以来,我国太湖、滇池、巢湖的蓝藻接连暴发,标志着我国进入了水污染密集暴发阶段。环保总局近日对海河和淮河流域干流和支流67个断面水质抽样监测,结果显示全部为劣Ⅴ类。多年来,国家斥巨资治理“三河三湖”流域的水污染,但治理速度远远赶不上破坏速度,至今这些本已改善的流域又被重新污染。这些都表明,传统工业化的增长方式已使中国资源环境到了难以承受的底线,传统的治理方式已不能解决积累的环境问题。

  从以往的环境污染典型案例来看,不严格依照法规政策办事、变相地放纵污染,是导致环保形势越来越严峻的主要原因。目前,仍有一些地方政府不顾区域、流域的环境承载能力,盲目追求GDP增长,甚至牺牲国家利益和公众健康换取极少数人的特殊利益。在治理机制上呈现的“垂直分级负责、横向多头管理”的局面,导致有关部门争权不断、推责有余。这些状况如果不从根本上改变,再好的措施也是一句空话。

  当前的水污染密集暴发,是对各级政府执政能力、

宏观调控能力的严峻考验。这次环保总局采取的“流域限批”措施,可以探索一条将行政手段、市场力量、公众参与结合起来的流域污染防治新思路,有效控制污染源,促进污染减排目标的实现。

  要真正实现这样的目标,还需各地政府严格落实有关规定,抓紧对辖区内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整改,严格落实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全面清理有悖法律法规的“土政策”,真正做到“一日没完成整改,一日不解除限批”。同时建立有效的环境问责制,将环境指标真正纳入干部政绩

考核机制,对治污不力的要严格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当前水污染持续恶化的趋势,要求各地政府增强危机感和紧迫感,以对人民群众、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扎扎实实做好环保工作,真正实现各流域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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