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拟调整经适房物业费指导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4日01:39 新京报

  本报讯(记者 蒋彦鑫)北京将调整现行经济适用房物业费的政府指导价标准,现行的标准是0.55元/平方米/月。同时,包括商品房在内的住宅的物业收费情况,也将在今后定期公示。昨日,市人大常委会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听取了市建委关于“规范物业管理,营造良好生活环境”议案的办理情况,以及《物业管理条例》执行情况的汇报。

  商品房实行市场调节价

  按照规定,目前,北京的物业费收取是实行市场调节为主,政府指导为辅。经适房以及危改小区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物业包括普通住宅则实行市场调节价。也就是说,对于普通商品房住宅,其物业收费标准都由物业公司自己决定。

  对此规定,市建委负责人表示,北京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项目近3200个,每个住宅情况不同,服务质量也不一样,因此,从价格上来讲,政府部门不好强制规定,而主要是通过市场手段,包括物业服务收费,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等,都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进行约定。

  选取33物业调查成本

  市建委副主任苗乐如介绍说,今年上半年,相关部门按照经营规模、地域、财务管理状况等不同的特点,选取了33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成本数据检查,目前还在调查中。根据成本监审结果,将对现行政府指导价标准进行修订并按时发布。

  对于目前经济适用房实行的0.55元/平方米/月的价格,苗乐如坦陈“比较低”。他表示,目前,市建委相关人员与北京房地产法学会专家正在讨论新价格的具体数额。对于调整后的具体价格,昨日有物业公司表示,针对目前0.55元/平米/月的价格,应该是提高,而不会是降低。

  小区停车位权属定新政

  在汇报中苗乐如还表示,由于《物权法》的实施,对物业管理工作提出了很多新问题。为此,市建委正研究物业服务用房、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以及使用等重点问题,制定新的政策。对于原有不符合《物业法》的政策规定,将及时予以修改或废止。

  对于普遍关注的小区停车位权属的问题,他表示,将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进行修订,除了要在收费上尽量保护业主利益外,包括停车位不足、没有车的业主的利益保护等,都要适当考虑。

  ●政府指导价现标准

  经适房物业费标准为0.55元/平方米/月

  ●四城区现行物业费

  每平米3元以下占88%

  市建委介绍,目前,东城、西城、宣武、海淀四区759个住宅物业项目中,物业服务收费3元/平方米/月以下的占88%,其中2元/平方米/月以下的占66%。

  ●设明码标价公示牌

  北京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区域内显著位置,设立规范的明码标价公示牌,提高物业服务收费透明度,方便业主了解、查询收费标准。

  ●物业建信用评价制

  北京对物业管理企业建立了信用评价机制,将企业的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记入档案,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信用评价记录要作为企业资质等级评定、物业管理招投标及承接物业项目、优秀小区评比的重要依据。

  1「人大代表」

  “政府应多监管少说市场化”

  在昨日的汇报会上,市人大代表包玉良表示,在物业费的收取上,政府应该多强调监管作用,少说市场化,从而保护业主的利益。政府应当对物业管理成本进行核定,从而更好的指导物业公司收费。

  本报记者蒋彦鑫

  2「物业公司」

  “物业费调整是把双刃剑”

  一公司称调高费用可减轻物业负担,但担心居民不交

  对于经济适用房物业费政府指导价调整一事,昨日,有物业公司和业主接受采访时表示,小幅度的调整,应该不会影响购房者。

  万科物业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咨询时表示,

商品房物业费的收取标准主要看小区的构成情况,包括设施设备的维护、水电费的交纳等。目前,带电梯的商品住宅,物业费一般都不会低于2元/平方米/月。目前,物业公司往往会在调查市场普遍运行价的基础上,制定自己所服务的项目的费用,并达到与业主预期的一个平衡点。

  北京建工物业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对于经济适用房项目,公司严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即0.55元/平米/月。他表示,其实对于经适房小区和一些不是很高档的商品房小区而言,物业服务上没有太大区别。为此,对于6层以下的经适房项目,目前的费用能够让公司保持持平的状态;但对于一些6层以上的经适房项目,由于电梯、水泵等的运行,大大增加了成本,现有物业费标准会给公司经营造成一定困难。

  “因此,如果政府指导价上调,从某种程度上说,可以减轻物业公司的负担。”该负责人同时表示,如果指导价上调之后,居民为此不愿意交物业费,则会给公司造成更大的负担。因此,价格的调整,可能是把“双刃剑”。

  本报记者蒋彦鑫

  3「小区业主」

  “物业擅自乱收费将拒交”

  一业主表示,同档次住宅物业费不能相差太大

  

华纺易城业主赵小姐表示,自己在购房时,考虑更多的是
房价
,物业费则考虑很少。同时,对于物业服务质量也会在一定程度上予以考虑。

  家住远洋天地的王小姐表示,由于自己的房子是2002年开始入住,物业费不到2元,就自己的心理价位而言,觉得并不贵,而且服务质量也比较好。

  她表示,在选择楼盘的时候,会注重选有较好物业公司的楼盘,要么是知名的,最好是香港或者国外的物业公司。同时,就物业费而言,与同档次的房子相比,不能高出太多。此外她表示,如果在居住期间物业公司擅自乱收物业费,作为受合同保护的业主,可能会考虑拒交。

  本报记者蒋彦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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