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提出科学应对水旱风灾害将灾害预警分为四级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4日03:52 深圳特区报

  【本报讯】7月2日,黄华华省长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加强我省防汛抗旱防风应急工作,讨论并原则通过《广东省价格条例(草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防汛抗旱防风应急管理能力,科学应对水旱风灾害,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根据国家有关部署,结合我省三防工作实际,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省防汛抗旱防风应急预案》。《预案》适用于我省范围内突发性水旱风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将我省水旱风灾害预警级别分为Ⅰ、Ⅱ、Ⅲ、Ⅳ级,分别对应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等四个级别,并明确了各等级灾害预警发布、应急响应、救灾救济和恢复重建等工作的有关程序和要求。(吴勇加李婷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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