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城农民当房东房租够一家吃半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4日04:30 重庆晨报

  “据我了解,成都的征地补偿安置政策,造就了很多出租房子的房东。他们都是进城集中居住的失地农民。”成都市委政策研究室经济处处长王立立说。

  自己住一套,另一套租出去。记者在成都的几个农民集中居住区采访时发现,进城农民一般都拥有两套安置房。

  出租房屋补贴家用

  张成华住在蜀星花园。他每天的日子很悠闲:早上跑跑步,吃过早饭到市场买菜,然后在小区散步或在家看电视,下午开始打小麻将。

  “还没得合适的工作。”张成华说,他也不着急,蜀星花园另一套房子租出去了,每个月,光租金就够一家人吃半个月。“这种情况很普遍。”邬才蓉告诉记者。

  和张成华一样,住在英国风情小镇的刘海燕,也是个出租房屋的小房东。根据补偿安置政策,刘海燕一家4口,安置面积达100多平方米。

  “当时就想了一下,可以要两套。一套自己住,一套租给别人。”最后,刘海燕如愿以偿。

  安置房屋价格便宜

  按成都市的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不少失地农民都有了出租房子的操作空间。

  以现房或建房安置为例:原有住宅面积人均不足35平方米,按人均35平方米安置。超出部分,由农转非人员按每平方米600元购买。

  “划得着。”邬才蓉说,农民宁愿自己掏钱,实现超面积安置。这部分钱,可以从征地补偿中出。

  如果农民原有住宅面积人均超过35平方米,除安置房屋外,超出部分按成本价补偿,每平方米最高不超过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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