佰家房产老总被判两年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4日07:20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王秋实)昨天,北京佰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创始人兼法人代表董学勇,因妨害作证罪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海淀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董学勇当庭表示,他认为一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法庭没有采纳,他将准备上诉。

  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2005年11月至2006年2月期间,佰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因拖欠大量业主房租和购房款,被海淀区法院等多家法院判决赔付。而作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董学勇,在公司有能力执行判决的情况下,隐藏、转移该公司车辆,并更换手机藏匿,使用假名注册经营其他公司,致使33件判决、裁定无法执行,涉及标的额高达146.74万元。

  虽然董学勇辩称其一直在积极履行还款义务,也没有藏匿和转移财产等行为,但法院认为,佰家公司虽然偿还了部分业主的房租和购房款,但尚有可供执行的价值50余万元的机动车。同时,董学勇利用他人身份另立公司,使用假名经营管理。这一系列行为足以证明他有擅自转移财产、隐匿身份、逃避执行的行为。

  据悉,今天,房主起诉佰家公司的民事案件将在海淀区法院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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