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发行原始股是违法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4日11:39 央视《360度》

  【导语】

  其实我们国家对于股票上市和股权交易是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和公安部有关部门在研究了记者提供的相关资料之后,初步判断哈尔滨天马公司涉嫌非法上市和非法销售股权。

  【正文】

  所谓“原始股”, 自始至终从来不是国家正式法律和文件中的正规概念,实际上是一个十几年前的名词,在当时股改的过程中,一些内部职工以极低价格持有公司的股票,在公司上市前流入市面的俗称“原始股”,这些股票在公司上市后价格往往能翻上数倍,在当时,“原始股”往往能和暴利划等号。随着国家对于股票发行的各种管理规定逐渐完善,尤其是自98年国家取缔股票的场外交易后,向公众发行所谓“原始股”基本上都属于违法行为。

  【同期】 中国

证监会非公众上市监管办公室(筹) 主任 冯鹤年

  按照

证券法的规定,凡是向不特定对象推销
股票
、向特定对象发行,超过200人未经证监部门批准的,都是违法,按照目前掌握的情况,基本可以认定中国能源是非法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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