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王朝1380:朱元璋与胡惟庸(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4日12:25 mangazine.名牌
大明王朝1380:朱元璋与胡惟庸(图)
胡惟庸

大明王朝1380:朱元璋与胡惟庸(图)
皇冠

  编者语:皇帝称“王”后为什么要杀人?杀人能解决什么问题?是不是非杀人不可?只有回答了这些问题,才能明白屠杀功臣到底具有何种意义,才能从笼罩着杀气的“相斫书”中发现传统政治的真相。

  文/谭伯牛

  原载《mangzine·名牌》(广州)2007年第7期

  汉高帝和明太祖,是国史上出身平民而贵为天子的“绝代双骄”,二人有许多相似的地方,最肖的则是对功臣痛下杀手。汉高帝杀韩信,杀彭越,杀黥布,囚樊哙,走卢绾……将汉初分封的异姓王赶尽杀绝——仅馀偏处一隅的长沙王吴芮能够善终。

  试将明与汉作比较,则有两点不同:一是明初的屠杀规模,远迈汉代;二是朱元璋的杀人手段,远较刘邦高明。

  明代以前的君主制,有一个特点,就是宰相协助皇帝处置国事。各个时期,宰相的名称或不相同,人数或不固定,职权也有变化。然而,作为官僚集团的领袖,作为对君权的制衡力量,宰相制无疑是传统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在开国初期,残破之余,万事待理,宰相的作用更不可忽视。朱元璋不会不明白这个道理,因此,早在元至正二十四年(1364),他刚称号为“吴王”的时候,便设立了左、右相国。此后,直到明洪武十三年(1380),李善长、徐达、汪广洋和胡惟庸四人先后拜相。看来,朱元璋对宰相制度并无成见,乐以沿用。

  但是,有明一代任丞相的只有四人,李善长、徐达、汪广洋、胡惟庸,均不得善终。尤其是“胡惟庸案”,牵连之广,史上罕见。为什么?

  有人说胡惟庸这个人天生反骨,在相位上毫不安分。

  据《明史》本传,胡惟庸于官吏之“生杀黜陟”,有时“不奏径行”;这是专擅行政、司法之权,也许有点过分,但行政、司法本由宰相统领,偶有过分的地方,究竟不算大错。让朱元璋恼火的,则是他隐瞒不利于己的报告,不让皇帝看到;至于收受贿赂、提拔私人等,与上述相较还算小过。尽管如此,仍不足因此致命。胡惟庸终至惹上杀身之祸,则因他与仕途受挫的陆仲亨、费聚等人深相结纳,怂使李善长、陈宁、毛骧、李存义、林贤、涂节等文官武将,在国内组成反帝集团,对外则联络蒙古、日本,意图不轨;孰料明太祖洞烛其奸,先发制人,将“胡党”一网打尽。因牵及此案被杀者共计三万余人,其中,封侯者二十馀人,五品以上大员不胜其数,为二千年君主制史上罕见的“大清洗”。此即正史所叙之“胡惟庸案”。

  胡惟庸伏诛后,朱元璋罢中书省、升六部尚书、改大都督府为五军都督府,直接对皇帝负责,定制不设丞相。

  然而,掩卷而思,不能无疑。

  胡惟庸投奔朱元璋麾下在至元十五年,拜相在洪武三年,擅权始于洪武六年(右相汪广洋被黜,胡惟庸成为“独相”),被诛则在六年之后。如此,若说朱元璋不知胡惟庸是个“奸臣”,难以为信,因为朱元璋不可能花二十年的时间才认清胡惟庸的真面目。否则,朱元璋哪有资格开创一个时代?此处可疑。

  更令人起疑的是,胡惟庸于洪武十二年被逮入狱,罪名并不是谋反,而是因为刑事案件(怒杀家仆)和行政上的絓误(将罪妇分配给文臣为妾)。蹊跷的是,入狱后,突然有人出来指控他谋反,胡惟庸遂以此论死。更有意思的是,直到砍了他的头,也还是“反状犹未尽露”。要等到十年之后,因审讯其他罪案,有了意外收获,才得以“大著”他的“逆谋”,开始执行连带的清洗。试问,如此重大的案件,是不是办得太具戏剧色彩了?

  读史有疑,不能不再三思。凡为开创之主(或曰凡能集合一批人干大事业的人),理应具有一种特别的才能,那就是能够最迅速最透彻发现人性的弱点;还应有一种与之相辅的高明手段,那就是最大限度利用人性的弱点。曹操有两句名言:一句是“举才,勿拘于品行”,说的是,不求你品行不污、天性无缺,不怕你好名、贪利、沉迷于醇酒妇人,只要你有济物应世的本事,我就敢用,我就不愁找不到用你的方法;第二句是“吾任天下之智、力,以道御之,无所不可”。这个“御之”之“道”,没什么玄虚,不过是用人方法,亦即前述之高明手段。譬如,好名的轻利,重利则不恤于名,敢做风流鬼的也不怕马革裹尸还,那么,分别委诸讽谏、征税和治军之事,或能大收其效。至于好名太过,乃至苛责帝王;搜刮务尽,以致戕害民生;攻取战胜后纵兵淫掠,不免有损于军纪。这都不算大问题。因为,“吾任天下之智、力”,意谓解释、裁判与赏罚之权——三者是权力的最高级形式——尽在掌握,只须折冲权衡,损有余,补不足,就没有办不妥的事,搞不定的人。因此,可以说,观察人性的弱点,可谓“知人”;利用人性的弱点,堪称“善任”。斯二者,朱元璋无疑兼而有之。他既能欣赏惟庸的便给任事之才,也必察觉他专宠恃才的弱点。但是,用他干什么,用他到什么时候,这才真正体现朱元璋的手段。

  国家草创,外患略尽,而内忧方起。试想,与朱元璋一起打天下的人,自觉彼此出身差不多,才能差不多,付出的血汗也差不多,从前呼兄道弟,好不亲热,转眼之间,你是九五之尊,我却要北面称臣,触景生情,百感交集,心内自会生出几句不堪也不足为外人道的说话。话憋久了,就会病;病重了,就成狂;狂不可遏,则觊觎之心油然生矣。这套逻辑不一定对每个功臣都产生效力,但只要有一个人这样想,朱元璋就会感觉不踏实。

  这个人是谁呢?怎么让这个人自己蹦出来呢?此题极难解,或曰无解。因为,若不公然反叛,谁也找不出这个人。难道等这个人主动献身再对付他?此计大谬。因为,一旦这个人明昭大号起而造反,朱元璋大半已经对付不了他。于是,为了不致被动,只好“有杀错,勿放过”;于是,朱元璋不得不假定所有功臣都要篡位;于是,杀尽功臣才是开国之后内政方面的当务之急。但是,也不能对着功臣簿一通乱杀,要讲次序;讲次序,自然先杀名列前茅的;刘基与徐达,一文一武,功勋卓著,名次最前,杀之必不谬。只是,这两人根正苗红,只要其人不首先造反,绝不可能找到理由杀他。怎么办?借刀杀人。

  且读《明史》。胡惟庸尝诱使徐达家人福寿诬告徐达,孰知福寿不吃他这一套,反而举报他。中伤元勋,是多么严重的事情,但书上说徐达知而“不问”,朱元璋亦未对此表态,遂不了了之。

  洪武八年,刘基病,胡惟庸请了医生去看他,刘基遵嘱服药,旋即暴毙。也不见朱元璋追究,胡惟庸照样做宰相。这算借刀杀人么?惜不能起朱元璋于地下问他的口供。然徐、刘经此一遭,一废一死,俱不足威胁帝座,可以说,以胡惟庸为刀震慑甚而杀害功臣的客观效果达到了。

  首功既不足为患,接下来要铲除的就是其他功臣。只是打击面太大,单靠胡惟庸去联系家丁、配制毒药,效率不高,能用的招就只有以点带面,大兴冤狱了。这也是借刀杀人。不过与前有别的是,这一回用完刀,得把它熔了;套用今语,可说,胡惟庸过了“保质期”。于是,“胡惟庸案”发生了。当然,功臣如草共芥,一拨割不干净。十二年后,朱元璋抓着凉国公蓝玉的毛病,借题发挥,再办一回大案,牵连入案者,“族诛万五千人”。其中,封公封侯者十五人,品官亦不胜数。于是,“元功宿将相继尽矣”。

  至此,再问为什么杀人、杀人解决什么问题,余或可从容作答。然而回过头来,杀功臣是否必然之事,容有疑惑。愚虑有得,试为进一解,曰:在君主制下,特别是在开国之君出身平民,全无体制惯性思维亦不借旧体制丝毫助力,一心只想推倒旧君、自我做主、不恤其他的情况下,兔死狗烹是必然之理。此不取决于杀人者之品性,而是环境迫使他非如此不可。此乃人之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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