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撞车骗保费涉案两人被起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5日04:16 深圳特区报

  【本报讯】(记者石义胜实习生刘依霞)两被告合谋故意撞车骗保险费,不料造成一人重伤的事故,引出一串疑点。日前,宝安区检察院将练某、徐某提起公诉。

  被告人练某拥有一辆凌志小轿车,2004年4月,他与被告人徐某密谋,想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夸大损失骗取保险赔偿金,约定由徐某联系驾驶人,事后练某给徐某好处费2000元。徐某与涉案人吴某(因重伤现取保候审)联系,约定制造交通事故。2004年4月9日晚,徐某、吴某驾练某提供的凌志小轿车踩点,决定在宝安松岗街道松柏公路马田收费站路段制造事故。徐某下车,由吴某一人驾车去撞路中间水泥隔离栏。吴某车速过快,造成小车车头严重损坏、吴某本人受伤昏迷。

  事发后,练某让罗湖港兴汽修厂老板蓝某持练某提供的委托书及扣车单向宝安交警大队取车维修,再由练某向中保深圳分公司索赔。保险公司认为该事故存在疑点,练某未能获得保险赔偿,也未支付港兴汽修厂修理费。在蓝某催要下,练某于2004年12月将保单作出批改,变更小轿车被保险人为蓝某,要蓝某向保险公司索要保险金,并指使蓝某起诉保险公司,索要车身赔偿23万余元、司机责任险保险赔偿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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