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局将展开整治非法用工专项行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5日08:04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7月4日讯 记者蔡岩红记者今天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了解到,该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小砖窑、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的安全检查,消除上述领域的非法用工现象。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切实发挥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在搞好整治非法用工专项行动中的作用,密切配合各有关部门协同作战,联合执法。

  新疆 及时救助

  本报乌鲁木齐7月4日电 记者潘从武即日起,新疆将在全区范围内以乡村小砖窑、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为重点,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新疆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将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受害人提供一切可能的救援和帮助,及时做好医疗救治、工资兑现和经济补偿,确保受害人安全顺利返乡。对参与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利用职权牟取非法利益,甚至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将按照法纪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山西 纳入考核

  本报太原7月4日电 记者郭建珍针对农村地区最近发生的小砖窑非法用工现象,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昨日要求,农村地区用人单位必须遵守一系列用工规定,其中包括严禁招用童工、工资不得低于省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天等。同时,劳动用工的监管,将成为各级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根据规定,农村地区小砖窑、小煤矿、小作坊等用人单位招用职工时,必须依法制定招工简章,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职业危害、劳动报酬等情况。录用时必须核查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严禁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

  青海 不留死角

  本报西宁7月4日电 记者韩萍记者今天从青海省政府办公厅获悉,从7月2日起由青海省劳动保障厅、公安厅、工商局等9个部门,集中力量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以乡村小砖窑、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小建筑和非法中介机构为重点的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拐骗农民工、使用童工、强迫劳动、限制人身自由、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给予重点打击。

  青海省政府已成立了由青海省委常委、副省长徐福顺任组长,9个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确保做到全面检查,不漏一村,不漏一户,不留死角。

  甘肃 全面排查

  本报兰州7月4日电 记者周文馨记者今天从甘肃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该部门与公安、监察、民政等10部门联合召开会议,决定从现在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整治乡村小砖窑、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小建筑和非法中介机构为重点的专项行动,全面整治打击非法用工、违法犯罪等行为。

  此次专项行动将对全省乡村小砖窑、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小建筑和非法中介机构领取证照情况,劳动用工情况,执行劳动保障法情况,以及拐骗农民工、使用童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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