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姐弟分成两派争遗产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5日08:17 南京晨报

  家住秦淮区的李家五姐弟为了父亲生前留下的两套房产的继承权,分成两派对簿公堂,上演了一幕令人心寒的“萁豆相煎”的闹剧。

  父亲的遗产留给了老三

  李玉、李竹、李过、李梅、李松是同胞姐弟。老大李玉已到花甲之年,最小的李松也年过半百。母亲早逝,年迈的父亲也在2000年离开了人世。五姐弟为父亲办理完身后事后,父亲生前居住的一套50多平方米的房子成了香饽饽,为了分配“公平”,五姐弟聚在一起商量。

  姐弟商谈中,老三李过出人意料地宣布:“房子是我的,早在几年前,父亲就同意把房子给我了。”为了证明,李过拿出了父亲的遗嘱。遗嘱白纸黑字载明:父母生前住的这套房子为李过所有。听到李过的说法,姐姐李玉、李梅默认了,同意父亲把房子给老三李过。

  李竹和李松兄弟俩听到这个消息,勃然大怒。老二李竹说:“凭什么给老三?这份遗嘱是假的!父亲生前亲口告诉我们:‘我走了,房子你们五个人分’,从来没有说过房子给老三。”

  对哥哥和弟弟的反驳,李过没有过多地去争辩。但李竹、李松兄弟俩已心生不满,他们先是把父亲的房子锁起来,不准许李过入住,还三天两头到李过家中闹腾。李过无法忍受,弟兄之间几次拳脚相对,甚至闹到了派出所。

  五姐弟分两派对簿公堂

  在派出所里,老三李过委屈地说:这套房子是父亲自愿留给他的,自己当初还出资1万多元替父亲装修,李竹和李松兄弟无权干涉。

  李松和李竹兄弟则说:从来没听说父亲生前提过把自己住的房子留给老三李过。对于李过手中的那份遗嘱,李松和李竹要求做笔迹鉴定。半年后,鉴定结论下来,老三提供的遗嘱与李家父亲生前笔迹不符。

  眼见手中的遗嘱变成了废纸一张,李过认为李松、李竹买通了鉴定机构。这时,老大李玉告诉李过:“小弟李松现居住的夫子庙一套40多平方米的房子也是父亲单位分的,凭什么你就不能继承父亲的房子?”

  李过经姐姐点拨后如梦初醒,有了老大李玉、老四李梅姐妹俩站在自己一边,姐弟三人结成了同盟。

  三姐弟思来想去,与其让小弟李松盯着老三的房子闹事,不如转守为攻,争一争父亲留给李松的那套40平方米的房子。三姐弟决定将小弟李松告上法庭,进入法律程序后,姐弟三人又将老二李竹追加为原告,就这样四个原告,一个被告,五姐弟开始了继承权之战。

  法院:五姐弟一起继承

  法庭上,五姐弟各执一辞。秦淮区法院审理后认定,五姐弟对父亲李某的遗产均有继承的权利。一套40多平方米的房子由李松继承,李松在总房款中扣除自己已支付的购房款及应得的份额,余款应由李松均等折价支付给四位姐姐和哥哥应得的遗产份额;另一套50平方米的房子由李过继承,李过也应支付其他继承人相应的份额折价款。

  判决后,李过、李竹、李松均不服,向南京市中院提出上诉。中院二审后判决:一审法院判决公正,驳回李过、李竹、李松的上诉。(文中人物为化名)

  作者:秦民 冒群/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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