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出台《关于城市区低保家庭采暖费补贴问题的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5日09:54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李淑丽 通讯员叶再全)为减轻煤炭等价格上涨对低保和低收入家庭生活的影响,秦市政府出台《关于城市区低保家庭采暖费补贴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2007年起对秦市城市区低保家庭每户每年发放650元冬季取暖补助。

  《意见》规定,凡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家庭,每户享受一次性补贴650元,采暖方式不限。补助资金按照低保户的变动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县级政府可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相应补贴办法。

  同时,市财政局、民政局决定以每年10月份低保户数为发放基数,每年10月25日前将采暖补贴单独一次性发放给低保家庭,发放方式与生活费发放方式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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