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机要费”案再审 27日将传唤吴淑珍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5日16:21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7月5日电 台北法院今天审理“国务机要费”案,合议庭庭讯后谕知,七月二十七日上午将再度传唤杏林新生制药负责人种村碧君、“外交部长”黄志芳、曾天赐与龚金源四名证人,下午则传唤吴淑珍出庭。

  据“中央社”报道,在上午九时三十分的审理中,由检辩双方就争点整理进行讨论。原本传唤“外贸协会”副董事长曾天赐与澳大利亚台商龚金源作证,但两人已向合议庭请假。被告仅陈水扁办公室主任林德训与委任律师彭玉华、李胜琛出庭。法院仍以不公开方式开庭。

  公诉检察官指出,曾天赐与龚金源传唤不到,法院应拘提两人到案;律师团则认为,合议庭应再度传唤两名证人,如果还是没有到庭,再考虑裁罚或拘提。合议庭审酌后,决定再度传唤两人出庭。

  另外,陈水扁日前声请返还“国务机要费”案相关证物,合议庭也要求检辩双方表达意见。

  律师团表示,本案证物当时遭检方扣押,陈水扁并没有放弃刑事豁免权,依据大法官会议解释,法院必须发还证物。检方则提出补充理由书,主张”国务机要费“的单据资料,都是陈水扁自愿或同意提出,双方见解并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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