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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要求建立国有银行案件赔罚制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6日08:04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7月5日讯 记者陈晶晶 记者从银监会近日召开的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案件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工、农、中、建、交五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的案件涉案金额共计为3.85亿元,同比下降了69%,银监会要求各银行加快建立“赔罚”制度。 据统计,2007年上半年,5家银行共发现53起案件,同比下降58%;其中百万元以上案件数量为18件,同比下降51%;风险金额也下降至3.64亿元,同比下降了52%。此外,各家银行上半年还成功堵截了111起案件,防范案件损失金额4.5亿元。 银监会主席刘明康表示,各家银行要建立起赔罚制度和“走人”制度,要求员工因违规、失误造成的损失按规定赔偿;建立案件责任人处罚制度,使违规、作案的成本大大高于作案获得的非法收益;对案件责任人和相关知情人要撤职或除名,不能姑息养奸。 他指出,各银行频发的大、要案已成为影响银行形象的大问题。银行案件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各家银行的合规文化建设不够到位。案件虽然发生在基层,但根子在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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