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贡要求新人登记时签敬老保证书引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6日08:2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今年4月起,自贡市自流井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出台了一项新举措———新人登记要先签订一份《敬老保证书》及《赡养保证书》。此举一出,赢得大多数新人的理解与支持;不过也有人看法不同:“凭一张薄纸就能保证孝顺父母?这是中国亲情教育的尴尬,即使签了在法律上也站不住脚。”

  事件

  领证先签《保证书》

  7月4日,自流井区同兴路的王可和刘霞(均为化名)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完毕后,他俩在工作人员监督下,签订了一份《敬老保证书》,保证婚后孝敬双方父母和长辈。据了解,从今年4月该区出台该举措后,已有260多对新人自愿在敬老书上“签字画押”。

  《敬老保证书》共四条,内容包括:做到孝敬双方父母,争做好儿女、好媳妇、好女婿,共建文明家庭;对双方父母给予经济供养、生活照料、精神安慰、不歧视虐待;父母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后,保证其生活水平不低于家庭人均水平,负责解决好父母的衣、食、住、用等生活必需品,如发生疾病,保证及时治疗并承担医疗费用。

  观点

  正方:新人拥护新举措

  自流井区老龄办主任赵守立称,婚姻登记时,对新人们进行尊老敬老教育和倡导签订《敬老保证书》效果明显。同时,该区还对有赡养纠纷的家庭倡导签订《赡养协议书》,用协议的形式来督促子女履行赡养义务。赵说,敬老和赡养不单指物质方面,更多是在精神上对老人进行慰藉和体贴,“一张笑脸、一句问候就能让父母心情愉快,笑口常开!”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大多数年轻人对签订《敬老保证书》表示理解和支持。一刚领到结婚证的新郎告诉记者,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孝敬、赡养双方老人是自己义不容辞的义务,“我和妻子肯定会赡养老人,让他们晚年幸福。”他同时表示:“这种以书面‘表决心’的方式非常好,这也成了我们幸福婚姻的佐证!”

  反方:协议亵渎了人性

  也有对《敬老保证书》“发杂音”的,自贡一网友发帖称:孝敬老人是起码的道德要求,这纸协议其实是对人性的亵渎;“敬老保证书”、“赡养协议书”是中国亲情教育的尴尬,是一种失败!

  自贡一高校的张老师认为,签订“敬老保证书”之类的表面措施不是治本之道,诉诸法律的规范也只是最后的“遮羞布”,其根本的力量在于增强国民的道德教育,在于舆论加大对丑恶的鞭挞!

  律师

  保证书只是“道德合同”

  记者注意到,《敬老保证书》中有“如有违反愿受处理”等字样。那对违反者究竟如何处理?赵守立表示“很棘手”,他说,这种处理仅局限于说服、教育,以及发动社会舆论来监督、批评,至于处罚还找不到相关的依据。

  自贡市群久律师事务所刁凤鸣律师称,新人在《敬老保证书》上签字只能算是一种承诺,它是一种特殊的“道德合同”,主要在于提醒年轻人尊老爱老,如果把这种亲情承诺提高到法律高度来解释,最终会把亲情变得冷漠。刁律师认为,即使没有这份《敬老保证书》,老年人状告不孝子女,“从个人角度讲,我觉得父母与子女之间还是应用亲情和道德去解决,而不是闹上公堂。” 文/图吴一凡记者罗暄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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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期间是自贡市老年人口快速增长期,老年人口抚养比例逐年上升,养老保障所需费用迅速增加,农村养老问题日益突出,贫困人口中老年人口的比例仍在增加,空巢老年人、高龄老年人社会照料压力越来越大。截至去年底,该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总数已达43万,占全市总人口的13.5%,其中农村老年人占老年人口的75%

  以上。预计到2010年老年人总数将达到55万,约占届时全市总人口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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